第五十四章 祝你们白头到老

小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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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苏瑞的要求,莫梵亚先是一愣。他抬起头,看了看正在套房的客厅倒酒的萧萧,转身,信步走到了阳台外。

    “把电话给他吧。”莫梵亚道。

    他答应了。

    虽然觉得这个要求很无稽,甚至在苏瑞提起那个孩子以及孩子的爸爸时,莫梵亚很清楚地感觉到自己体内冒出来的莫名怒火,可是,他无法去拒绝苏瑞的请求。她的声音很嘶哑,比起平时的强硬与刻意疏远,此时的苏瑞,似乎更无助更脆弱。

    这让莫梵亚觉得陌生,心口竟然莫名地涩痛了一下。

    那就帮这个忙吧,帮完这个忙后,他也要彻底地甩开与苏瑞之间的往事,将五年前的那一晚,彻底地抛之脑后。

    他到底还在对这个女人期待什么呢?

    五年前,她可以为了钱去酒吧卖—笑,五年后,她可以在醉醺醺的时候,随便找个男人一—夜—情,对这样的女人,他到底有什么可牵肠挂肚的!

    可是……慢着……牵肠挂肚?

    莫梵亚悚然一惊,自己都被这个词给吓住了。可是转念,却只觉得满心嘲讽。

    现在,他还要为她去哄一个不知道是谁的孩子。就算她曾对他意义不同,却也是,他的一个臆想罢了。

    他不会,绝对不会,喜欢这样的女人!

    ~~~~~

    苏瑞走进病房,将手机交给了乐乐,她微笑着,声音温柔得能渗出水来,以至于让人听着莫名地哀伤。

    “乐乐,是爸爸哦。”

    乐乐先是一愣,然后很开心地将话筒接了过去,“爸爸?”

    电话那头的莫梵亚,也在同时愣了愣。

    刚才的焦躁,也在那声柔嫩的童音里,消弭无形。

    他心底莫名地软了软,好像一失足,踩进了松软的流沙里。

    “是乐乐吗?”

    刚才苏瑞已经将孩子的名字告诉了他。

    “真的是爸爸?”乐乐终于肯定了他的身份,情绪也忍不住激动起来。

    莫梵亚有点无措,他没有当爸爸的经历,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去应对一名欣喜中的孩子。

    “爸爸,你在哪里。怎么一直不回来看我和妈妈,妈妈一个人很辛苦的,还有我的同学,总是说我是个没爸爸的小孩,我知道我是有爸爸的。”乐乐一股脑地说了一堆话,莫梵亚只听到那个好听的、稚嫩的童音,宛如锤子一般,一下一下敲在他的心脏上。他没有一点不耐烦,只是很耐心地听着,到最后,他甚至有一个冲动,想去安慰那个孩子,想告诉他,其实爸爸一直都在。

    莫梵亚几乎有点埋怨苏瑞了。

    当初随便和人生孩子的时候,怎么就没想过孩子的处境?

    “爸爸,明天我做手术,护士姐姐说,我可能会死的。我很害怕,爸爸会来么?”到最后,乐乐冷不丁地冒出了一句话。

    莫梵亚愣住。

    他正想细问,手机已经被苏瑞拿了过去。

    然后,他听到电话那头的苏瑞对乐乐说,“爸爸工作很忙,现在已经很累了,乐乐也早点休息好不好?”

    乐乐虽然觉得遗憾,但还是很乖很听话地答应着,“好。”

    莫梵亚有点郁结,在那边连连地“喂喂”了几声,抗议苏瑞随便抢他的电话。

    苏瑞很快走出了病房,离得远了,才将话筒放回了耳边。

    “什么手术?怎么回事?”莫梵亚劈头就问。

    语气又恢复成一贯的模样。颐指气使。

    “没什么事,谢谢莫总的帮忙。真的很感谢。那么……再次祝福你和萧萧小姐白头到老,再见。”苏瑞说完,根本不等莫梵亚答话,已经忙不迭地收了线。

    莫梵亚则盯着嘟嘟响个不停的话筒,郁闷得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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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苏瑞将手机放了回去,一直在旁边二丈和尚摸不到头脑的苏妈妈才靠了过来,“你这是跟谁打电话呢?怎么随便就让乐乐叫人家爸爸?”

    “同事,帮个忙而已。”苏瑞淡淡回答,她深吸一口气,不想让自己的脸上露出半分端倪。

    “哦。”苏妈妈若有所思道:“总让别人帮忙也不好,还是正经地找个人家吧,这个同事怎么样?还是单身吧?”

    “他有未婚妻了。”苏瑞微微一笑,轻描淡写地将这个话题移开,“我们去陪乐乐吧。”

    乐乐还是在害怕呢。

    不过,这么大的手术,便是成年人也会觉得恐惧,何况小孩子……她真的太粗心了。

    苏妈妈点头,这个时候,什么婚姻大事倒是在其次,当务之急,便是好好地安抚好乐乐,等着乐乐平平安安地出院。

    苏瑞临进门的时候,给Alex发了一个短信。

    “Alex,我已经在医院了,刚才有急事离开,真不好意思。改天一定好好赔罪。请早点休息吧。”

    Alex今天一大早便被她吵醒,苏瑞一想起来,便觉得万分过意不去。

    Alex很快回了短讯,清清淡淡的两个字,“好的。”不焦不躁,更没有半点情绪波动,让苏瑞松了口气。

    苏瑞回到病房,乐乐还沉浸在与爸爸通话之后的兴奋里,一时半刻,似乎没有睡意。

    苏瑞于是走过去,也躺在了他的身侧。手臂则绕过他的肩膀,将他搂在怀里。

    “怎么,还睡不着吗?睡不着的话,妈妈讲故事给你听,好不好?”

    说起来,她真的很少哄乐乐睡觉,刚刚做销售的时候,总是很晚才回家,那个时候,乐乐早已经睡着了。

    她真的……很不称职。苏瑞又开始自责。

    听苏瑞这样说,乐乐却摇了摇头,“我不想听故事。”

    “那你想听什么?妈妈唱歌给你听?”苏瑞柔声问。

    “……妈妈。”乐乐缩在她怀里,不置可否地叫了一声。

    “恩。”

    “爸爸的声音,很好听。”乐乐郑重其事道。

    苏瑞怔住。

    “爸爸应该长得很好看吧。声音好听,长得也很好看吧。”乐乐又说。

    苏瑞将脸埋低了一些,掩进了他的肩颈里,闻着他身上淡淡的药水味,与浓浓的奶香。

    “是啊,乐乐的爸爸,长得很好看很好看。和乐乐一模一样,乐乐长大后,也一定会和他一样好看。”她微笑着。

    事实上,乐乐现在就是个漂亮的小男孩了,就算没有许少白的格外关照,他也非常招大人们的喜欢。

    “妈妈。”

    “嗯。”

    “我会死吗?”

    “不会。”

    “如果我真的死了,那边会很黑吗?”

    “不会,因为那个时候,妈妈一定会牵着你,所以黑点也不怕。你是妈妈牵着手来到这个世上的。所以妈妈绝对不会松开手。”如果,如果,如果乐乐真的有了个好歹。

    她也一定活不下去。

    苏瑞突然明白了,为什么在手术前夕,妈妈和李艾都担心成那个样子,惟独她可以若无其事,镇定自若。

    原来一早便下了这个决定。她坚定着自己会牢牢地拉住他,如果不能将他拉离危险,就让他把她一起带进永暗。

    乐乐虽然不明白苏瑞的意思,可是,从苏瑞手中传来的温度,让他心安。

    “给我讲讲爸爸的事情吧。”他低声嘀咕着,眼皮已经慢慢地合了起来。乐乐要睡觉。

    苏瑞低下头,亲了亲他额前的头发,然后,用催眠般的语气,开始讲莫梵亚。

    讲那个臭屁的,善良的,骄傲的,不可一世,而又孩子气的大路痴。

    “……学校组织做义工的时候,我们去郊外的路上,看见一条很脏很脏的小狗,还瘸了一只腿。身上的毛一缕一缕的,都分不清颜色了。它看见大群人来,便跳过来讨食,在大家的裤子上蹭。那些学生们吓得全部跑掉了。就连平时很喜欢小动物的人也都跑掉了。只有你爸爸,后来一个人转了回去,虽然觉得很脏,可还是将小狗抱回了家。它现在还在你爸爸家里呢。已经是一条很大很大,也很老很老的狗了。大家都以为你爸爸养的是条名犬,却不知道,它其实是被大狗遗弃的小土狗。”

    当然,那天转回来的,还有她,她远远地看着少年弯下腰,将小狗抱起来,一面自语着“你怎么那么脏”,一面爱怜地摸着它的腿。

    她也是无意间,看见了放在莫梵亚案头的照片,才恍然认得,那条大大的短毛灰狗,就是当初被他抱回去的那一只。

    他一直养着它。

    苏瑞的声音越来越轻,她听到了乐乐均匀的呼吸声,她知道乐乐已经睡着了,这些往事,也许乐乐会记得,也许一觉醒来后,什么都不记得了。

    不过,都没关系,这是她最后一次,在他面前提起莫梵亚。

    然后,她要结婚,她要为乐乐重新找个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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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附送一则小莫同学的番外,不占字数,大家放心享用。

    番外——

    莫梵亚很小的时候就认识萧萧了。

    莫家和萧家是世家,他三岁的时候,爸爸便牵着一个小丫头的手,走到他面前,道:“阿亚,让萧萧以后做你老婆。好不好?”

    莫梵亚使劲摇头。

    可是,家长们根本无视他的主观意见,只是在旁边笑得欢畅。

    萧萧却很凶地看着他,“你不想让我当你老婆?”

    莫梵亚见形势不对,赶紧一扭头,独自离开。理都不理她。

    萧萧在他身后气得嚎啕大哭。

    莫梵亚想:女孩子真讨厌,总是哭,还盛气凌人,不讲理。

    大人们全部去哄萧萧了,莫梵亚则躲在阳台上面,自己看书。

    妈妈给他端水果过来,他于是抬头问:“妈咪,老婆是什么?”

    那时,莫妈妈正被莫爸爸那些娇—嫩可—人的小—情—人们折磨得心力交瘁,闻言,当即郑重其事地回答道:“老婆的意思是说,你以后要好好照顾萧萧,眼里只有萧萧一个女人,其他的女人,最好连看都不要看。”

    男人啊,要专一到底有多难。

    莫梵亚瞪大眼睛,他觉得自己的生活开始变得悲惨。简直是乌云密布。

    可是,他一向是个听话的孩子,虽然很讨厌女孩子哭哭闹闹,可是——如果以后只应付一个女孩,倒也省事。

    就这样。

    他和萧萧一起进了幼儿园,同桌。

    他和萧萧一起进了小学,同桌。

    他和萧萧一起进了初中,同桌。

    他和萧萧一起进了大学。同班。

    两人从未确认过什么关系,可是被所有人默认为情—侣,莫梵亚也懒得纠正,在他看来,世上的哪个女人都一样,萧萧好歹是从小长大的女人,虽然不喜欢,但也不怎么讨厌。她总归会成为他的老婆。

    大二那年,萧萧让他去科研中心找她,然后一起吃饭。莫大路痴于是转啊转,莫名其妙地转到了活动中心。

    这也难怪,他本来对学校不太熟,每次司机送到后,便直奔教室,上完课立刻回家。

    他站在门口,“请问……”

    里面打鼓的女孩抬起头。

    他看着她。

    他想:是个女的。

    是个女孩。

    除萧萧以外的女孩。

    她为他指了路。莫梵亚在离开很久,仍然记住那张活力而秀气的脸。与萧萧的精致妆容那么不同。

    女人不一定都那么讨厌吧。

    也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