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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傅,这汤太好喝了,再给我来盛点。”
唐墨吧唧吧唧嘴巴,把空碗往金大师面前一推,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口冒着热气的瓦煲。小江什么都没说,但她那炙热的眼神已经把她的内心出卖了。
师傅哈哈大笑,伸手在唐墨光洁的额头上屈指一弹,说道:“你这小猴子,果真是嘴馋,别急,更好吃的还在后头呢。”
“不给就不给嘛,还打人家,等我长到跟您一样高,我就用我的无敌汤勺敲您脑袋,哼!”
唐墨左手揉着额头,右手抄起汤勺挥舞起来,可惜自身海拔太低,完全够不着师傅的额头。
“师傅,这是什么?”
唐墨见师傅拿来一菜篮子,里头摆放着一小堆白白的、嫩嫩的、尖尖的的东西。
“嚯嚯,这可是好宝贝啊,所以为师才说你有口福。你刚才问那些鸡为什么没有舌头,诺,都在这里了。”
“啊?这个好吃吗?”
果真是个小吃货啊,不关心鸡可不可怜,直入主题问好不好吃了。
“这鸡舌头啊,因为长期啄食谷物、石头、野草等东西,本来是比较硬的质地,所以我们今晚要做的,就是要把它们放进这个汤里炖上一个小时,到时候,你就知道它的美味喽……”
金大师故意把尾音拉得老长。唐墨光听师傅的描述,已经感觉到口腔里唾沫在奔腾狂涌了。
“金大师,这是已经飞过水的吗?”极少说话的保姆小江怯生生地问道,生怕被拒绝。她深知她此行的任务只是照顾小少爷的生活起居,至于学艺,可不是她够资格的。
“小丫头,你很聪明,没错,新鲜的鸡舌是带着一股子鸡特有的腥味的,所以要在褪掉硬皮之后,用料酒稍微腌制,再用滚烫的沸水焯过,这样才不会破坏了这个高汤总体的味道。”
金大师对保姆小江点了点头,又看向唐墨,问道:“小猴子,记住了吗?”
“师傅!我记住了。”
说是记住了,贼亮贼亮的眼睛却从没离开过那锅汤,天知道他是随口答应还是真的记住了。
“张越!”金大师对着空旷的门口喊了一声。
片刻之后,一个约莫30岁出头的男人从门口踏光而来。不高不壮,样貌也是平淡无奇,皮肤倒是黝黑,典型的南方山里农夫的模样,憨憨地对唐墨和小江打了个招呼。
“这是我们养鸡场的管理员,也兼职我的生活助理。你们喊他张叔就好。”金大师把张越喊到跟前来,说道:“张越,两个小家伙刚来,你安排一下他们的洗澡和住宿。”
待金大师交代完,唐墨和保姆小江都齐齐地喊了一声张叔,唐墨是出于母亲教给他的礼仪教养,小江是因为自己是保姆身份,对一切安排向来都是言听计从,不敢稍有忤逆怠慢。
面色黝黑的张越,在逆着夕阳的映衬下就黑地更加深沉,咧开嘴对着两人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与他的肤色形成鲜明对比,白晃晃地宛若黑夜明灯。
“欢迎你们来这里玩,走,我带你们去看看洗漱和住宿的地方,我跟你们说,我们这里好玩的地方可多着呢。”
张越拿起他们的行李,转身就往外走去。小江也跟着逆光而行,这大叔也没看起来那么憨厚嘛。
小江伸出手拉唐墨,却发现拉不动,跟木头似的杵在原地,于是一脸疑惑地看看他,又看看仙风道骨的金大师,不知道怎么办。
“师傅,我不走行不行啊?我等喝完汤再走行不行啊?”
唐墨看看砂煲,又看看门口,就是不愿意挪动一步。
哎哟,这个小吃货啊,你的眼里除了吃还能不能装点别的事儿?
“放心吧,保证等你,我可告诉你,不洗好澡不给喝汤吃饭。快去吧。”
即使得了师傅的保证,唐墨依旧不愿离去。小江干脆上前一个横抱,在他强行抱他带走了。
这还不算完,唐墨拧过身来,挥舞着汤勺,对着师傅大叫到:“师傅,一定要给我留汤啊,一定要啊。哎哟,奶妈,不许揍我屁股。”
在美食的诱惑下,仅仅是半个小时过后,唐墨就已经拽着小江再次来到厨房。让我在房间里干等半个小时?天啊,那简直是天理不容啦!虽然五岁多的唐墨并不知道天理不容到底是几个意思。
又在满是香味的空气里度过半个小时的煎熬,唐墨终于坐在餐桌前,喝上一口他连洗澡都在念叨的汤。
经过一个小时的文火炖煮,在加入鸡舌和白胡椒粉、精盐的调味之后,这个汤又和第一次喝的汤有非常大的差别。
如果说第一次喝的三吊高汤,以骨香为主旋律,以回味略有甘甜为主要特点;那么现在入口的汤,有了胡椒粉的加入之后,就像是一个谋士,把原来猪骨的香与鸡骨的香调和起来,又综合了鸡舌的特色之后,激发出了愈发纯正的鲜味与香味。
香味在口腔里旋转,在喉咙里滑落,在每一次呼吸间,仿佛喷出的热气都带着汤的鲜香。
真是一种畅快到无法形容的快感。
“好喝,太好喝了!”
唐墨不由自主地赞叹一声。
“再尝尝这个鸡舌。”金大师捋着胡子,微笑地说道。
唐墨不说话, 只是重重地点点头,用他碗里的调羹轻轻地勺起一块鸡舌,稍微吹凉之后,慢慢地送到嘴里。
嘴巴闭合,舌头往上颚轻轻一顶,夹在中间的鸡舌就瞬间化开,化为一汪汁水,混合着勺进嘴里的汤汁流转着、翻滚着,携带着幼滑的口感和鲜香的滋味,在口腔里不停地跳着芭蕾。
要不是唐墨只有五岁,所学到的成语有限,他一定会第一时间想到那个成语:入口即化。
汁浓肉香,回味无穷,传说中的美味,大抵也就如此了吧?
“师傅,我们每天都能喝到这么好喝的鸡舌汤吗?”
喝完一碗汤之后,唐墨总算得到了几分满足,把白嫩嫩中带着红润的脸蛋从汤碗里抬出来,一脸渴望地看向师傅。
“哟,小猴子,你当我这汤是快餐店免费无限续碗的猪杂汤啊,还天天喝呢。你可知道,这锅汤里放了多少鸡舌头?”
“才一小碗啊,很多吗?”唐墨看师傅放的时候才那么一点点,想必不会有多少,他老人家不是养鸡吗?还不得天天卖鸡天天有鸡舌头吗?
“就那么丁点儿?这可是一百多个鸡舌头,而且还不是什么鸡的舌头都能用,必须是没下过蛋的小母鸡才行。这样的鸡舌头才够嫩,做出来的汤才足够鲜美。”
金大师一脸怅然,曾几何时,多少物种在生物链中繁荣鼎盛,仅仅是因为味道鲜美这一项“不浪漫罪名”,生生被人类给吃成了濒危物种,直到彻底灭绝。如引发非典的穿山甲,如白令海的史德拉海牛,有“天上人参”之称的黄胸鹀[wú]等等,数不胜数。
“师傅,这个菜是您发明的吗?”
在唐墨眼里,师傅已经成了无所不能的伟人——至少在吃的方面是这样。
金大师收起怅然的思绪,跟换电视台似的,变成了一副追忆回味的模样,说道:“这么经典的美食,哪是师傅发明的,关于这道汤,可是有个很有名的历史故事。”
“师傅快说,我最喜欢听故事了。”唐墨一听要讲故事,倒是非常干脆地放下汤碗,一副聚精会神的模样。
小江也对美食的历史故事非常感兴趣,可惜受农村出身和文化程度的局限,所知道的非常有限。自己买书?且不说能不能买到,就算能买,还不如省下几十块钱给儿子买件衣服呢。
天下母亲大抵如此,一切以孩子为导向,不惜放弃自己想要的一切。
金大师吸了一口汤,让汤水在口舌间流转三圈之后,咽下肚去,这才开始为两个听众讲述这个美食传说。
吕蒙正,字圣功,北宋洛阳人,是北宋宋太宗、宋真宗时的三任宰相,位高权重自不必说,他最大的特点,就是以大胆敢说著称于世。
吕蒙正虽然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但是一直以来勤俭节约,不贪图财物,生活向来是很俭朴的。只是年纪大了以后,不论宰相还是贩夫走卒都不可避免面临一个问题,那就是牙床松动牙齿掉落,很多坚硬些的菜就没办法咀嚼下咽,因此,他喜欢上了吃鸡舌汤。
一天黄昏,他来到自家花园散步,忽然看见墙角边堆有一物,还以为是个小山丘,就问跟随他的仆从,这是谁在筑在这里的。
仆从也不敢欺瞒,就说道:“宰相大人,那不是小山丘,那是宰相您每天喝鸡舌汤,所丢弃的鸡骨垒在一起形成的。”
吕蒙正宰相听了之后大吃一惊:“我每餐只喝一碗鸡舌汤,哪会吃掉这么多鸡?”
仆从连忙跪倒在地,却屈指给他算了一笔账:“宰相操心国家大事,而远庖厨,自然不知道。每只鸡只有一个舌头,您每喝一碗汤羹该用多少鸡舌?一年呢?几年呢?”
原来,单是一碗汤羹就要用数十只鸡舌,取下一条舌头,整只鸡就扔了,天长日久,弃鸡便堆积如山了。吕蒙正听了仆从这席话,心里犹如打翻了五味瓶,很不是滋味。
回想起自己还小的时候,与母亲被逐出家门,每日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如今位极人臣,生活逐渐奢侈起来。宰相府的厨师为了迎合他的口味,更是用尽办法用昂贵奢侈的食材为他烹饪美食。只是他不进厨房,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这么奢侈。
听到仆从的一番话,宰相顿时明悟,发誓从此以后再不食用鸡舌汤。
虽然鸡舌汤不是吕蒙正所发明,却因他流传于世。至于做法,经过历代老饕餮分传承改进,至今也并未失传。有高档饭店甚至以海参鲍鱼煨汤打底,只是金大师速来推崇食材的原汁原味,不喜欢过于繁复的食材入汤。
听完故事,唐墨若有所思道:“师傅,那我喝这个鸡舌汤,是不是也和宰相一样奢侈啊?以后我还要不要喝啊?可是我又好喜欢喝,怎么办呢?”
“哈哈,你倒是想两全其美。”金大师照着他的额头就是一个爆栗,弹得唐墨嗷嗷直叫。
“刚才故事里讲了,吕宰相之所以奢侈,是因为只用鸡舌,丢了鸡肉。而我们这个时代,鸡爪、鸡翅、鸡胸肉、鸡胗、鸡肠、鸡脖子等等各有用途,没有一丝一毫的浪费,自然也就没有奢侈这么个说法了。只是大多数人绝不会想到,毫不起眼的鸡舌头,经过恰当的烹饪,会变成神仙都羡慕的美味。”
不知为何,当听到“神仙都羡慕的美味”这句话时,唐墨小小的身体,没由来地微微颤抖了一下。
听师傅说得头头是道,也没有了“奢侈”的愧疚感,但是对小小年纪的唐墨来说,却也是令他惊讶万分。两个工人挑了4箩筐的鸡,剪出来的鸡舌头,只够做这一砂煲的汤而已。更不用说十几个小时的熬制,其中所用的心思,又岂是一个普通阶层的人能够制作和享用的?
就算他生在大富贵之家,百分之九十九的东西都可以花钱买到,也没喝过这么耗时这么珍贵的汤。
人世间的美食,究竟哪里才是穷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