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渣男本尊

争斤论两花花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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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宁愿相信世上有鬼,也别相信男人这张嘴,他凌老二当然也包括在内。

    什么山盟海誓,说说而已,她怎么这么就信了呢!

    关键,她还信的那么认真....

    他是她的初恋,她把所有的心血都灌注到了他的身上,对他一心一意。

    而他凌老二是注定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

    他是农村出身,从来没到得到过父母的关爱,如果不是因为大姐,他连什么狗屁亲情都不会在乎!

    何况是所谓的爱情和友情!

    天生缺乏安全感和信任感,这是他的缺陷,他承认!

    她怀孕了,期盼着给他生个儿子,然后像父亲这样爱读书,可以考大学,有出息。

    陷入爱情的女人,果然没了脑子,更不会讨价还价了,在她眼里,他凌二浑身都是发着光的。

    他一辈子,自认为除了大姐不会亏钱任何人,想不到栽倒在这个女人的手里。

    生平第一次,凌二产生了愧疚心里,甚至有点可怜她。

    大姐跟着逼迫他,他不得不娶她了。

    当然,爱情是不可能有爱情的。

    婚姻,也是栓不住他凌老二的,花花草草,莺莺燕燕,以前是怎么样,后面还是怎么样。

    当然,他是不可能让她知道的。

    她都这么可怜了,不能那么明目张胆的欺负人。

    这点良心他还是有的。

    而她呢,挺着大肚子还得伺候他,做饭洗衣服,甚至还舍不得辞了工作,照样去上班。

    他从来没有在她嘴里听见一句怨言。

    及至到女儿出世,他也只是抱了那么两天,新鲜劲过了,对哭哭啼啼的孩子没了耐心。

    他推脱工作忙。

    她做月子,全依靠大姐,但是大姐也是有自己工作的,不可能照顾到方方面面,有一次,来的时候,看到她在吃泡冷饭。

    随后就把凌二骂了一顿。

    凌二不耐烦,给她请了保姆,想不到她没领情,反而因为这个跟凌二吵了一架。

    凌二气她不识好歹,越发懒得管了。

    及至到一个朋友跟他吹嘘自己的闺女读了最好的幼儿园,他凌老二才想起来自己的闺女也三岁了,该上幼儿园了。

    他给闺女报了幼儿园。

    就为这,老娘们还感动的一塌涂地。

    如果真的这样下去,其实也能凑合过日子,但是错就错在他凌二太大意了,花力气处的新女友居然要让他带着去买衣服、包包。

    然后,让正带着闺女在商场游戏厅玩的媳妇抓了个现行...

    你说浦江滩这么大,怎么不偏不巧的这么相遇了。

    他其实也没多大的慌张,他给她提供这么好的生活,吃香的喝辣的,她还能瞎闹腾?

    只是,让他想不到的是,她居然敢在商场就敢打人,他新交的女朋友都被刮花了脸。

    他那个气啊!

    煮熟的鸭子就这么飞了啊!

    当场,就给了她一巴掌。

    老丈人来了,丈母娘老了,小舅子来了...

    瞧瞧...

    他凌老二的脸面丢的干干净净!

    吵吵闹闹的过了几个月,想不到,她居然会请律师,还要跟他离婚。

    好吧,就这么离了。

    他求之不得。

    只是,他没想到,他会那么快后悔。

    然后,报应来的那么快。

    他被撞了,成了植物人。

    躺在床上,回想他这个渣男的短暂一生,简直是痛不欲生。

    秋风瑟瑟,一阵风吹过来,把他打了一个激灵。

    抬起头,他媳妇已经拿着铁瓷盆走了。

    他赶忙追过去,一边走,一边想,该怎么样搭讪啊!

    现在,只要他媳妇能看得上他,当舔狗什么的都无所谓。

    陈维维在一处肉案子停了下来,凌二看到她又在那讨价还价,终于放下心来,这媳妇的性子还是那样子,没怎么变,他是否可以把上辈子的手段再用一遍?

    不过仔细一想,又给否定了,她媳妇现在才二十岁不到,正是人生中二期,还有叛逆心理呢,还是温水慢慢熬吧。

    她买完肉,付完钱,转身和一个壮实的男孩子汇合在路口,往她家的方向走。

    凌二自然认识那个男孩子,他的小舅子陈维华。

    他想紧跟着,又怕吓着她。

    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消失在远处。

    她相亲这一天,他提着编织袋,在街道上一家早餐店里坐着。

    两方人,都是男女双发各自的亲戚。

    凌二丁点儿都不担心,他很自信,他媳妇看不上这号人。

    他媳妇自己没读过书,但是一心想弥补缺憾,想找个读过书的男人,哪怕比她多读一两年书,她也乐意。

    用她的话来说,将来辅导孩子,起码没有那么困难吧?

    再瞧瞧这小伙子,流里流气,站没站相,坐没坐相?

    哪里能跟斯文如他凌老二这样的人比!

    两方人,见面的快,分的也快。

    最后,他亲耳听见了他老丈人拒绝了男方进店吃早餐的邀请。

    他想得意的大笑。

    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他买了块磨刀石、两张砂纸,再次背着编织袋进了村子。

    “磨剪子——磨刀唉!起刀磨剪子—磨剪子戗菜刀!”一边吆喝一边冲着狗挥舞着手里的棍子。

    “哎,你前天不是还收辫子吗?怎么磨剪刀了?”一个老头子的记性很好。

    “这年头,谁不会两门手艺了?”凌二大大咧咧的从他面前过,懒得多说一句话,径直往他媳妇家的方向过。

    “我这有菜刀,你看看能不能磨。”老头子道。

    等他拿出来菜刀,装作耳聋的凌二,已经走远了。

    “一看就像偷狗踩点的!”老头子回过头对屋里的老太太道,“晚上狗拉院子里。”

    离着老远,凌二就望着了陈家冒烟的烟囱。

    走到门口,陈家的门口坐着七八个老爷们、妇女,在那晒太阳聊天,他老丈人和丈母娘就在内。

    “磨剪刀....”他这一嗓子还没喊完,就听见一句天籁之音道,“喂,你看看我这个行不行...”

    看到站在门口,拿着菜刀的亲亲媳妇,他差点喜极而泣。

    “行,当然行了,”不行也得行啊。他凌二修得了航母,摊的了煎饼,磨个菜刀算的了什么?他谦卑的笑着道,“老妹儿,麻烦搬个凳子来。”

    为什么要磨菜刀,因为可以慢慢消磨时间,而且可以多聊几句话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