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 艾略特 邓恩 2011年7月21日

[美]吉莉安·弗琳著;胡绯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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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记摘录

    我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傻瓜,有时候我端详着自己,暗自心想:“这副样子怎么跟尼克的母亲比呢,难怪尼克觉得我又可笑又轻浮,完全是个被宠坏的娇小姐。”莫琳快要撑不住了,她把病情藏在灿烂的笑容和宽松的绣花运动衫背后,每当人们问起她的健康状况,她就回答道:“哦,我还不错,你怎么样呢,亲爱的?”她快要撑不住了,但她嘴上还不肯承认,至少目前还没有松口,因此昨天早上她给我打了一个电话,问我是否想要跟她和朋友们一起出门走一走。她的状态不错,因此希望能多出门走走,我立即答应了下来,不过我心知她们的活动引不起我的兴致:她们会去打皮纳克尔牌,打桥牌,要不然就替教会做些杂事,通常是动手把东西分分类。

    “我们会在一刻钟内赶到,你还是穿件短袖衣服吧。”她说。

    打扫清洁,一定是去打扫清洁,一定是某种苦活累活。我急匆匆穿上一件短袖

    T恤,莫琳果然在十五分钟后到了我家门外,掉光了头发的脑袋上戴着一顶针织帽,正跟她的两个朋友一起咯咯发笑。她们都穿着同一系列的贴画

    T恤,缀着铃铛和丝带,胸前涂着“血血血”几个大字。

    猛一眼看去,我还认为她们创立了一支流行乐队,但后来我们却全都钻进了罗斯那辆克莱斯勒老爷车,一路兴高采烈地开往血浆捐赠中心。那辆车堪称货真价实的古董车,前排座位居然还是没有分开的一整排,简直跟老奶奶一般上了年纪,车里散发着女士香烟的味道。

    “我们周一和周四去那边。”罗斯一边解释一边从后视镜里望着我。

    “哦。”我回答道。要不然让我怎么回答?难道说“哦,周一和周四真是好棒的血浆日”?

    “一个星期可以捐两次。”莫琳那件运动衫上的铃铛正在叮当作响,“第一次会给你二十美元,第二次给三十美元,所以今天大家心情都挺不错。”

    “你会爱上这差事的,大家只是坐着聊聊天,好像在一间美容院。”薇琪说。莫琳捏了捏我的胳膊,悄声说:“我不能再捐啦,但我想你可以顶上我的位置,这差事能帮你赚上几块零花钱,毕竟女孩子家总该有点儿私房钱嘛。”一阵急怒涌上心头,我赶紧把它一口吞了下去,暗自心想:我曾经有过许多私房钱,但我把钱给了你的儿子。

    一个骨瘦如柴的男子正像一只流浪狗一般在停车场里转悠,身上的牛仔夹克有些显小,不过捐赠中心里面倒是挺干净,那里光线明亮,散发着松木的味道,墙上贴着满布鸽子和薄雾的基督教海报,但我心知我做不到,又是针,又是血,哪样我都不敢碰。对其他东西我倒谈不上有多害怕,但针和血这两样都让我怕得要命,要是手上被纸张割出了一道口子,我会吓得一头晕过去。只要涉及皮上的开口,我就没有办法应付,不管是削皮、切片,还是穿孔。在陪莫琳做化疗的过程中,一到扎针的时候我就把眼神掉转开。

    我们进了屋,莫琳大声喊道:“嗨,凯丽丝!”一个大块头的黑人女性应声回答:“你好,莫琳!感觉怎么样?”她穿着一套制服,说不好算不算是医疗制服。

    “噢,我很好,挺不错……你怎么样啊?”

    “你做这差事做了多久了?”我问道。

    “有一阵子啦。”莫琳说,“凯丽丝是大家的心肝宝贝,她很会扎针,这对我可是件好事,因为我的血管不好对付。”她说着亮了亮布满青筋的前臂。我初次见到莫琳时,她还是个胖乎乎的女人,眼下却已经瘦了下来,有一点很奇怪,其实她胖乎乎的时候看上去更顺眼,“你瞧,把你的手指摁到我的手臂上试试。”

    我赶紧放眼打量四周,希望凯丽丝会把我们带进屋去。

    “来吧,试试。”

    我用指尖碰了碰莫琳的血管,感觉它从皮肤下滑到了一旁,一阵燥热突然席卷了我。

    “这位是我们的新人吗?”凯丽丝突然在我的身边冒了出来,嘴里说道,“莫琳一直拿你吹嘘个不停,我们得让你填写一些文件……”

    “对不起,我做不到,我应付不了针,也应付不了血,怕得要命,真的应付不来。”

    这时我意识到今天还没有吃过东西,顿时觉得一阵头晕眼花。

    “这里的一切都非常卫生,我们会好好照顾你。”凯丽丝说。

    “不,真的不是那回事,我从来没有捐过血,为此我的医生还很恼火,因为我连一年一回的血液测试都应付不了,比如测胆固醇。”

    于是我们就等着。捐血要花两个小时,医护人员用皮带把薇琪和罗斯系到机器上,仿佛她们是等待采集的源泉,还在她们的手指上打了记号,以免她们一周之内捐血超过两次,那记号会在紫光灯下显现出来。

    “真像詹姆斯 邦德电影啊。”薇琪说道,她们一起咯咯笑出了声,莫琳还哼唱着邦德的主题曲(我觉得那是邦德的主题曲),罗斯用手比画出一把枪。

    “你们这些老太婆就不能安静一次吗?”一个白发苍苍的女人大声喊道。她跟我们隔着三把椅子,起身越过三个躬着身子的男人(那三个男人的胳膊上都有蓝绿色文身,下巴上留着胡茬儿,正是我想象中会去捐血浆的那种男人),挥着空闲的一只胳膊摇摇手指表示不满。

    “玛丽!我还以为你明天才来!”

    “我本来应该是明天来,但我的失业救济金已经晚了一个星期,我家里只剩下一箱麦片和一罐奶油玉米啦!”

    她们都放声大笑起来,仿佛差点儿挨饿是件有趣的事;有时候,这个镇子有点儿过火,它就是这么不顾一切,这么不肯面对现实。我开始觉得有点儿不舒服,附近有机器搅拌血浆的声音,有一条条装着血液的长塑料管从人们身上连到机器上,还有那些被采血的人。眼见之处都是血,鲜血四处流淌,连不该有血的地方也全是血,看上去格外黯淡,几乎成了紫色。

    我站起身来,打算去洗手间往脸上浇些冷水,谁知刚走了两步就觉得天旋地转,突然间既听不见也看不清,只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和血流,在跌倒的一刹那,我开口说道:“哦,抱歉。”

    我已经不太记得自己是怎么回了家,莫琳将我安顿到床上,又端来一杯苹果汁和一碗汤放在床边。我们试着给尼克打电话,玛戈说他不在“酒吧”,而且他也不接手机。

    尼克凭空消失了踪影。

    “小时候他也这样……到处乱飘。”莫琳说,“对他来说,最糟糕的惩罚莫过于不让他出自己的房间。”她把一条凉爽的毛巾放在我的额头上,呼吸中透着一股阿司匹林的味道,“你只要好好休息,行吗?我会不停地打电话,直到把那小子找回家。”

    尼克回家时,我已经睡着了。我醒来听到他正在洗澡,于是看了看时间,此刻是晚上十一点零四分。他一定到“酒吧”去过一趟,他喜欢在轮班之后冲个澡,洗掉身上的啤酒味和咸爆米花味(这是他的原话)。

    他钻进被窝,我转身面对着他,他一见我睁着眼睛,顿时露出了几分惊愕的神色。

    “我们给你打电话打了好几个小时。”我说。

    “我的手机没电了,你晕倒了?”

    “我还以为你刚刚说你的手机没电了。”

    他顿了顿,于是我心知他马上就要说谎。这真是最糟糕不过的一种感觉——你必须乖乖地等着,准备好迎接谎言。尼克是个老派的人,他需要自己的自由,也不喜欢对自己多加解释。就算提前知道自己和朋友们约好了时间去打扑克,他却整整一个星期都闭口不提,反而会一直等到开局前一个小时,那时才满不在乎地告诉我说:“嘿,如果你没意见的话,今晚我想跟朋友们一起去打牌”。如果我真的有其他安排,他这一招就会害我唱上白脸。难道你会甘心做一个拦着自己丈夫不让他打牌的太太吗?难道你会甘心做一个凶神恶煞的泼妇吗?于是你把满腔失望一口咽了下去,嘴里顺顺溜溜地答应了他。我不觉得他这么做是故意刻薄,只不过他被养成了这副模样,他的父亲总是自己顾自己,而他的妈妈一直忍,忍到他们两人离婚的那一天。

    尼克开口讲起了他的谎话,我甚至连听也没有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