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5章 246.最终判决

盘古混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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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45章 246.最终判决

    死厄骨:“那你要我怎么办?那你要我怎么办啊!”

    法者鸩:“人不是你杀的,那么人究竟是谁杀的!在那一天,你究竟对那个女孩做了些什么!在那个夜晚的铁道旁,你又做了些什么!”

    死厄骨:“我什么都没有做!什么都没有!”

    法者鸩:“你什么都没有做?那么强奸那个女孩的人是谁?杀了那个女孩的人又是谁?究竟是谁!!”

    死厄骨:“是……是文雅儒!!”

    法者鸩:“那你为什么要帮他顶罪?”

    死厄骨:“因为他的父母答应案子结了之后给我妈很多很多钱!够了吧?这下你满意了吧!!”

    在得到这样一句话之后,法者鸩立刻回过头对着法官和那边的公诉人大声说道:“正如同我的委托人所说,他全盘否认所有的认罪口供!我在这里申请重新对案发现场的凶器石块做鉴定确认上面的指纹覆盖来判断究竟是谁第一个举起石头砸向那两个孩子的!此外也正是如同我的委托人所指正最后夏初雪小姑娘死亡的时间是在12号的凌晨并非11号的深夜!所以我希望法庭能够全部驳回针对我的当事人的指控同时也要求对方公诉人撤回所有针对‘死厄骨’小朋友‘一个人’的指控!以上!”

    在说完这所有的话之后,法者鸩不再说话。

    他只是默默地转过头,在自己的辩护席上坐下,双手交错地摆放在桌子上,嘴角,含着那一抹冷冷的微笑。

    这场案子,结束了。

    在死厄骨开始咬旁边的文雅儒第一口的时候,这个案子,也就已经结束了。

    整个法庭全都陷入了沉默,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地看着那个坐在被告席位上的死厄骨……然后,也看着旁边的文雅儒。

    文雅儒……这个应该是这件案子的胁从犯的孩子。

    此时此刻,他的双手更是紧紧地按着被告人席位的扶手,一双眼睛瞪大,布满了血丝的瞳孔就像是怪物一样,紧紧地盯着旁边的死厄骨。但是现在面对死厄骨的那种焦躁,他的眼睛,似乎却再也没有起到什么作用……

    随后,就是判决了。

    ————

    现在在这偌大的法庭之中,已经熙熙攘攘地挤满了人。

    各种各样的记者,家长,学校的校领导,对此事表示很感兴趣的网络大V等。

    和之前不公开审理时旁听席上空无一人的情况比起来,现在简直就是人满为患,一些人甚至连落座的空间都没有,只能够在后面站着。

    不过,在这样拥挤的场面之中,当有几个人从后面走过来的时候,众人还是自觉地让出了座位。

    首先,是那名被害人的父母。

    夏初雪,这个女孩的父母抱着她那彩色的遗像,两个人安安静静地坐在了旁听席的左侧。

    如果法庭中允许携带照相机的话,相信此时早已经是镁光灯闪烁万分了吧。

    然后,就是文雅儒的父母。

    这对看起来十分有教养的父母的脸上一脸的哀怜。看着自己那坐在被告人席位上的儿子时更是不断地投以安慰的眼神。

    而旁观众人们对于这对父母也是十分的怜悯,想着他们那普普通通的孩子,结果误入歧途被一个坏孩子带坏,弄到现在还被逼着站在了被告席上。

    蜜律和咲夜默默地走了进来,站在法庭的最后,环视着整个法庭。

    蜜律能够很清晰地看到那坐在辩护人席位上的法者鸩,看到他此刻一脸自信的笑容的时候,她也是不由得呼出一口气,紧紧抱着天平熊的双手,也是就此松了开来。

    “起立!”

    伴随着书记员的一声号令,整个法庭内的所有人全部站了起来。

    那位胖法官手中捧着一个文件袋走了进来,同样站在法官席位上,看着这里的所有人后,打开文件袋,取出了其中的判决书——

    “判决如下,被告人死厄骨……根据以上证据,恶意强奸、杀害本案被害人夏初雪(十八岁),且胁迫他人帮其伪造犯罪现场,犯罪手段残忍,主观恶性强烈,犯罪证据确凿,在犯罪前后以及法庭上没有表现出任何悔意,因此犯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但,其在犯罪时未满14周岁,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责令其监护人带回严加管教。”

    “被告人文雅儒……根据以上证据,本庭证明其为被被告人死厄骨强行胁迫,迫于其威势之下,才协助其犯罪。主观恶性不深,到案后悔改明显,主动认错。其监护人愿意最大限度地对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并且本庭查明,犯案时被告人年龄未满14周岁,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责令其监护人带回严加管教。”

    判决下达。

    一份公正,严谨,几乎不会出乎任何人意料之外,并且也早就被许许多多的人心理接受的判决。

    那个胖法官的判决很公正,在严厉地斥问这两个少年犯之后,再按照法律的严格规定,其不负任何的刑事责任。

    这个结果很正常,不是吗?

    所有旁听的记者,校领导,哪怕是一些大V,各种各样关注此次判决的人,都对于这样一个案件的结果非常的清楚,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一个必然的结果,没有任何的问题。

    判决公布之后,一些记者已经快一步地跑出法庭打起了手机,他们没有惊讶,也没有什么喜悦。不,如果要说喜悦的话,那恐怕是他们前几天事先写的特稿可以一个字都不改地直接发布了吧?然后在文章上大肆谴责现今的法律制度,同时大声声讨那个少年犯A,在强奸杀害了那个女大学生,同时威胁少年犯B一起伪造现场之后,现在还能够平安无事地走出法庭。

    所以,记者们可以尽情地宣扬对这个少年犯的愤怒。然后发动全部的网民,发动全部的舆论进行舆论审判。可以想象,在将来的一段时间内,网络上应该铺天盖地地展现出对这个少年犯A的谴责,哪怕任何一个人骂他都不会有得到任何抗议的声音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