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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吴林,是怎么给认识的。想起来倒是久远的事了。大约当初是在院刊三环时报的某次会议上有过一面之缘。不过也不关注,也不重视;我对男人向来没有兴趣多加理会,况且是个不知底细的陌生男人,也没有让我一见如故的亲切。
后来他在三环发了一篇爱情在电话线的另一端,引起我的一些注意。再过些日子,又有他的晚安及嫩发表——前篇在三环,后篇在校报——让我觉得他是个不错的写手。工大所谓文学青年不少,能把文字摆布得如此婉妙老到的人并不多见。后来的日子,他仿佛暗中着了保护色,忽然隐身不见——或者是江郎才尽或者是金盆洗手,我不得而知。
一年之后的某日,忽然隔壁的戴君问我的手机号码,说是他寻我未果,又说大概是找你谈文学之类的事情。我一来挡不住“荷戟独彷徨”的寂寞,二来抵不得摆弄文字的诱惑。于是过几日发短信给他,先是彼此套了些客套,然后就把我们所谓的文学摆上了台面。我们真正的熟识就在这样的场景里一本正经地开始。因为是臭味相投,不几日已然是勾肩搭背,喝老酒吹牛皮的热闹与嬉皮了。
他自说是个极端分子,另类,边缘人,道德败坏者;总之是说他和常人并不一样,不能用看常人的眼光去看他,起码是不能把他看成一个常人。如果真是那样,那么是被他并不邪恶也不另类的外表给欺骗了,需要重新审视重新定夺。
他的梦想据说是看“满霜的青山”“粉蓝的椰林”这梦想足够唯美,美得能把人的眼珠子都杀死了。我没有这样圣洁的志愿,我的梦想很原始,不过要毕业,要一个小屋,摆一台电脑,堆几本书。不过说起来我以前的梦想或者比青山椰林还生动,还辽远,还美艳。我是希望有一整片苍绿的林子,有兽的行走,有鸟的飞翔,有水的流连。然而我已经在某日把这梦想很慎重地消灭了。这样纷乱的年代里,他还有这样高雅的志趣,实在另我惊羡。或者这样的人是更容易被伤害,他的愿望或者只能是一个遥遥的梦。
他的梦想的浪漫和对生活的实质有参差对照。他尽管有浪漫激素,似乎并不多,他是希望打响他的声望。而我则是拥有花里胡哨一大堆的笔名,城市乡村猫,酒红冰蓝,西州泪等等。于是他又发难了,非要我去看张爱玲的必也正名乎。这文章几年前就看了,还像模像样写过一篇必也正名乎,大叹自己的名字恶俗,非改不可。又说当年苏童也是一“名”惊人,在用原名的时候,无人注意。一“名”惊人,他笑了,总是作品的缘故吧,再华丽的名字,没有真刀真枪的本领,再怎么也不济。我只好废了近期的陆小凤,惶恐惶恐把自己的名字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让人发笑,耻笑。我说,这实在需要勇气。勇什么气,用自己的名字还要勇气,活这干嘛呢。他说。
有情无力,媚气逼人。他看穿了我的浮华空洞的文字,他点拨我应该要写实际的东西。我写的风月都是假的,伪的恩爱,伪的情意,一切都在我的意识里萌芽生长,长成一棵虚无缥缈的大树。我不知道为什么写这些东西。我把它写在纸上了,呈给别人,或者被别人索要,我任人冷嘲热讽,任人倒在这假风月里流真心假心的泪。我无动于衷,不愤慨也不偷笑。
在他的面前,我可以不低三下四,不卑躬屈膝,也不必伪装得如何清高,如何不想被人接近或者去接近别人,如何不“变心从俗,固将愁苦而终穷”可是也永远生不出伟大与勇猛来。他的福克纳的言论就把我怔住了。我一来没有涉猎过福克纳,二来为福克纳的愿望震惊。福克纳说,他的愿望是开一家妓院,上午清清净净可以写作,下午晚上出来应酬,顺便积累写作素材。福克纳的愿望天真也实在,不啻一种理想的生活方式。妓院里没有伪装,言论,肉身,都是近乎赤裸裸的,原版的生活。
然后他又像孔乙己排出铜板一样,甩出来另一些伟大于我又陌生古怪的大人物来。我想,我只能像港剧里的嫌疑犯一样保持沉默,怕一张口,暴露出许多弱点来;有时候也真想顶礼膜拜算了。然而把他摆在神的位置上,不是他的本意。他是要我去拓宽阅读面了。我虽然并没有如她说的那样沉在爱情小说里,不过也就沉香屑,香草山,菊花香,我的前半生的一些文章,偶尔翻余华叶兆言铁凝池莉的东西。我搬出仅有的车尔尼雪夫斯基,他泥石流一样崩出他的论作。我说,我投降,我看书去了。
他的文章不曾多看,在于他不许。非要搞出个惊世之作让我观摩。我也只好等了。有时候在校报上看到他写的通讯,虽然恶俗,然而有他的名,也觉得有一丝亲切,毕竟是铅印的文字背后是这样一个有趣的人,又和我这么熟悉,到了喝酒吹牛的摩登境界。
喝酒吹牛皮,其实不是简单的事件。我们并不是有钱的公子哥或者时时都能收到稿费什么的大家作者。两个人我也潦倒他也穷困。时时要为生计而发愁。喝酒,其实也是多时一遇的事情,并不能时时享乐。然而吹牛皮又要酒作陪的,没有酒,似乎吹牛的兴致也不高,这牛皮再怎么吹也不生动,也不鲜活,绝没有翻天覆地无法无天的效应,只是还沉沉的,哪里有飘飘欲仙的快活。“一文钱难死英雄”当年秦叔宝虎落平阳,寥落到卖马当锏的地步。我们不是什么英雄,可也真正被钱难死了。也只能时时激励自己写写文字,过些生计。
和他谈论最多的,无非是张爱玲和上海。张爱玲的印象,虽然对她有“罢黜百家,独尊张文”的崇敬,然而于我们终究太模糊了,她是高高在上的,像梦一般,飘渺无影。于是我们把话题全搁到上海去了。他在上海居过一段日子,能四川路西藏路说些名堂来。我对上海全然是陌生的,可是这种陌生不是把我推到十万八千里的距离,是时时吸引着我去的。仿佛上海就是我的爱情,全是道听途说,没有实质性的接触,却要我去领略。“走,到上海去”于是常把这莫名的话挂在嘴边了,日后愈来愈激烈,甚至预谋了大年三十,去看上海的地铁,寻张爱玲的影子,注目奇幻的橱窗,观望硕大无朋的酒楼,喝夜酒,露宿街头。
他以为我喜欢杭州,其实不然。我对杭州始终没有感情,对杭州人也没有感情,杭州人太精明,也太固执。正如他说的,杭州人有上海人的缺点,没有上海人的优点。
之前我有过比喻,说是我们都不是什么呼风唤雨的太爷,他是像出谋划策的师爷,我不过是那仗势威武,站堂打板子的小卒,再怎么着也没有大气势。忽然觉得错了,他不能做师爷,他的计谋并不能讨太爷的欢心,为太爷牟利,他太客观了,客观得近乎刻薄,他不能和别人相处,在为人处世的艺术上亟待提炼升华。他是我对面的小卒。我们有一下没一下,有气无力地打着板子,有人在大喊,有人在大叫,恍惚的,不知道是什么闹哄哄的场面。
他并不成熟,相反是及其孩子气的。他有时候会撒气,撒得很媚,很暗,让女人们充满火气,眼睛放光,于我却是一种胆战心惊。说实在的,这是有我唯一不喜欢的方面,我理想里崇拜的男人应该有勇气有威严,大起大落,沉浮漂泊,不像程蝶衣那样有媚气,也不像贾宝玉那样有妖气。我不喜欢会撒气的男人。所以我们也并不是外界看起来的亲密无间,见缝插针的机会都没有,有些志趣似乎也并不融洽,这交往中也有暗流,这暗流不简单,是汹涌的相当有冲击性的;也许某一天,这暗流会把我们毁灭了,粉身碎骨性的,没有任何挽回的余地。当然,这并不是我所希望。
我不打算去看恍惚迷乱的夜奔了。这狗日的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