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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下这句话,闻人臻就离开了。
当季璃昕从杜哲远口中得知闻人臻已经为母亲跟杜叔叔安排好了住处,不禁有些纳闷,但还是没有当着母亲的面向杜叔叔发问,只说让他们两人早点去休息,毕竟车途劳累,母亲的身体可能吃不消。
绮罗。
闻人臻到的时候,沈念初醉意朦胧,在借酒发疯。
他身上的衬衣没换,干涸的血渍,触目惊心。
一路进来,倒是瞧到不少人目光好奇地游移到他身上来,但是被他冷冷的目光扫到,又飞快地撇开了视线。
702
绮罗的702是闻人臻专属的包厢,沈念初是他广而告之的未婚妻,自然是被绮罗迎进那去了。
闻人臻到的时候,门被推开,又有一只酒瓶哐当一声,被砸碎了。
沈童坐在沙发上,慵懒地在抽烟,烟雾缭绕,他倒是好整以暇地欣赏着自家堂妹的杰作,自得其乐。
看他怡然自得的张狂模样,闻人臻不禁气从中来。
“够了。”
他薄唇紧抿,眸中星火点点,怒焰肆虐一片。
沈念初正举起一个酒瓶,欲要砸碎,被闻人臻这么一吼,当场动作一滞,身子也跟着蓦然一僵。
但是,在瞬间回神之刻,她手中的酒瓶,还是用力地往墙壁上砸去。
又是哐当一声,这下原本坐着的沈童站了起来,掐灭了烟蒂,而包厢的门被绮罗从外头推了进来。
“别借酒发疯了,跟我回去。”
他上前,就过来捉沈念初的手,他不动声色地打量了她一下,她确实喝了不少的酒,浑身酒气扑鼻。
但是,她还没醉,她醉态可掬的模样是可人的,而非是此刻这般的泼辣。
她的酒量,他还是清楚的,没这么差。
他的手劲,十分的大,扣得她娇嫩的肌肤都起了淤青,闻人臻虽然不至于怜香惜玉,但对她,向来也是尊重的。
沈念初知道,他生气了。
沈童也知道,闻人生气了。
绮罗倚在门口,看这情形,是进退不得,只得僵硬着一副娇躯站着。
“我不回去,我还要喝。”
沈念初知道,他向来在人前给她面子的,这一回却这般强势霸道,变得跟以前的他,极为不同,也许这才是他真正的面貌,他在自己面前所展现的那个,并不是真正的他。
“那你继续喝,别乱撒泼,我先走了。”
他松开她的手,毫不犹豫转身就走,不带一丝感情。
沈念初知道自己在胡搅蛮缠,但是臻哥哥最近跟自己离得越来越远,她害怕,她恐慌,她也不过是个平凡普通的女人。
她想要他的娇宠,想要他的怜惜,想要他的呵护,她用这般极致的手段来吸引他的注意,已经是她最后的无奈之举了,为何他就是不明白呢?
沈念初本能地扯住他的衣角,他染了血渍的衬衣被她用力一扯,从黑色的腰带里滑了出来。
橘黄色的光线下,她纤细的手指触及的正是一块血渍,在拇指跟中指之间,指腹摩挲之下,触感粗糙,感觉十分的怪异。
她撑开眼皮,打量起他,他极爱干净,此刻身上雪白的衬衣,不但染了血渍,还起了很多皱褶,想必不是今天穿上的。
还有他头发凌乱,扭身看她扯着她衬衣的手,她正好看到他冷峻的侧面,右眼眼底泛着血丝,而下颔处冒出了青色的胡渣。
他冷着一张脸看自己,明明咫尺之间的距离,她却恍惚觉得眼前的他,太不真实了,跟自己相距万里。
别说沈念初此刻惊诧怔愣,连沈童掐灭烟蒂之后也察觉了闻人臻今日的“与众不同”。
“闻人,你没事吧?”
“三少,你这是……”
“臻哥哥,你没受伤吧?”
三个人,三种声音。
闻人臻忽然心生厌烦起来,这个包厢,以前他很爱来,如今却被这些人弄得乌烟瘴气,烟味扑鼻,酒味浓郁,还有墙上被砸的有些凹陷,地上玻璃碎片满地,满室的狼藉,除了天花板上能够找到一块残缺的清净,几乎再也找不出第二块地儿了。
他觉得他来这里,分明是个错误。
没有自己,这里还是会这样,来了也无济于事。
“松手。”
他目光锐利,如一把利刃,扎在沈念初的手背上,她只觉得被他那目光刺得生疼,本能地松开了紧攥着的手指。
“童,你送她回去,再闹你就别管她了,都这么大的人了,自己要为自己所做的事情负责,别成天弄这些烦人的事情来,我没那闲工夫理这些有的没的。”
这话,他是朝着沈童说的,但是说给沈念初听的。
余光扫到沈念初要哭,他的头,又开始隐隐作痛,“还是我送你回去。”
“绮罗,这里的损失,记在我的账上。”
“闻人,我没开车来。”
“你自己打车回去。”
“捎我回去吧?”
“你今晚做了什么样的好事,还妄想我当你车夫?”
冷眼一记扫过来,沈童哎呀一声,忙道,“我的美女还在床上等我,我先走了,不打搅你们了。”这下他闪得,比猫儿都快。
“走吧。”
看了一眼还沈念初还愣在原地,他催促道,没有回头。
“臻哥哥?”
坐上车后,她怯怯地道,“你真生气了?”
闻人臻发动引擎,冷着一张俊脸,皱着英挺的剑眉,“小初,以前你很乐观的。”还很活泼,以前的沈念初,比较惹人怜爱。
其实,闻人臻总是把沈念初的性格推回到他自己五六岁时,人长大了,性格多少有点改变。
沈念初回国之后,很多观念跟他更为不符,所以很多矛盾就这样逐渐彰显出来了,相处的时间越长,矛盾跟隔骇,越多。
“乐观?”
车厢内,充斥着浓浓的酒味,不甚好闻。
她呢喃道,声音微乎其微,然后直接陷入了沉寂。
闻人臻以为她睡着了,因为侧头睨了她一眼,她闭着双眸,右手盖在额头上,没有下一步动静,在他头转回原位的时候,听到她忽然出声,“臻哥哥,没有一个人总会跟小时候那般无忧无虑的。”
虽然她出身好,身为独女继承家业,但是她还有很多的不如意。
人长大了,肯定会长心计的,她开始在商场上打滚,怎会没有点心机呢?
臻哥哥喜欢女的待在家,不喜欢抛头露面,她知道。
现在还未结婚,若是两个人都步入婚姻的殿堂,自己不愿意做出牺牲,两个人都忙碌,家也不怎么回,那么这样的婚姻也维系不了多久。
她也并不是天生就想当女强人的,但是在商场上打滚了三年,她发现自己混得越来的如鱼得水了。
她享受商场上明争暗斗,尔虞我诈,喜欢将敌人踩在脚底,喜欢高高在上地睥睨失败者跪在脚下。
女王般的待遇,她喜欢并享受着这种感觉。而她,确实有这个资本,她是天之骄女。
“小初,其实你可以把沈氏交给童管理的。”
他不想两个人关系闹得很僵,订婚也不过几天,不管如何,他还希望两个人能够和睦相处。
童年,她对自己的好,他没有忘掉,所以,愿意在这个时候退让一步。
“臻哥哥,为什么?是不是我堂哥跟你说了什么?”
头上如同泼了一盆冷水,沈念初立刻清醒过来。
“童是你堂哥,为何你这般针对他?”
闻人臻有些不悦,沈童即便再怎样秉性不好,在闻人臻眼中,沈童对朋友有难,还会是义无反顾帮忙,绝无二话。
他跟沈童从小就认识,回来刚进SISIRA后,沈童暗中帮了自己不少忙。沈童的实力跟手段,比起沈念初不知道强了多少倍,可惜的是,沈老爷子把棒子交给了孙女,也不愿意交给沈童,对沈童也没有另眼相看,平日里少不了酸他几回。
沈童其实并不是浑然不在意的,他只是用纨绔的面具将自己给伪装起来,多年下来,把身边所有的人跟圈子里所有的人都迷惑得团团转,以为那是他的本性了。
“臻哥哥,你明知道他不是我亲堂哥。”
沈念初有些忿然。
“有血缘的又怎样?沈氏到了童的手中,只会越来越大,他也不是贪图你们家产的人。”
闻人臻眸中闪过一道阴鸷,他其实也极为反感沈家的那帮人,同时为沈童不平。
沈童有能力,在沈氏遭排挤,所以他出来单干,干得相当的出色。
他在沈家不受待见,原因是因为他是养子,跟沈老爷子没有四分之一的血缘关系。
其实,他跟沈童有共同的遭遇,只是他比沈童多了那么点点的血缘关系,私生子跟养子相比,其实不见得多少风光。
沈童嬉皮笑脸之下,有他自己的思量,闻人臻知道不该插手别人家的事情,但还是觉得沈家的人太过分。老一辈也就算了,冥顽不顾是他们那一代人的思想,可是,小初也被同化,他觉得不可思议。
她小时候,跟沈童关系挺好的,成天跟在沈童屁股后头“童哥哥”“童哥哥”的嘟嚷,被人欺负了,都是沈童挺身而出,为她打架,有一回还打得头破血流,被人家家长上门讨公道,沈童也没吭声,默默承受了沈老爷子对他的家法伺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