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白暮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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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两人越走越远,对话声越来越小。

    啊!针扎进手指里,血珠子滚出来,沾染了长生袋古凤玉一惊,想要抢救,已经来不及。真不吉利!

    那么谁是正室,谁又是侍妾?

    她记得自己曾经告诉当扈,如果不爱了,千万要早点告诉她,她不想当最后一个知道的人,那种感觉太凄凉。但是换个想法,如果对方不爱,身为当事人的她为什么会没有感受?是太迟钝,抑或不愿意相信?

    前夜的耳鬓厮磨仿佛历历在目,她要怎么

    “小姐,你在哪儿?”是夏荷的声音。

    模糊的视线让古凤玉清楚的知道自己现在泪流满面,所以不打算起身,她希望沉淀情绪,至少不能让其他人看出异状。

    爱与不爱,她都要听当扈说明白。

    她不懦弱,如果他执意要两妻共侍一夫,那么她愿意退让,真正的爱情不该存在分享,至少在她给自己的信念中,真爱是唯一的,所以她信奉这个信念的同时,也要求另一半以相同的心意回应。

    只是她沉浸在初次获得的爱情中,忘记时空背景的不同所造成的观念差异。

    她清楚自己不能继续蒙着眼睛谈感情!

    为了要复仇,当扈在鲁郡给足江总坤面子,没有拒绝他的任何要求,包括他提议要他娶江桌云,他都笑笑的说在准备婚礼事宜,其实真正语意只有他明白。

    没错,婚礼是如火如荼的在筹备,但新娘的嫁裳、首饰,全都是按照古凤玉的尺寸准备。

    没错,他只是虚与委蛇,压根儿就没有打算娶江桌云入门,他不会笨到在自己身边放条毒蛇。

    但在跪拜祖先这件事上,他全部按礼俗进行,这是他母亲的遗愿,她深切的盼望有一天自己可以入籍江府,结果却靠她生前最害怕的儿子帮她达成这个死也无法暝目的愿望,真是讽刺!

    在行大礼时,看着黑檀木桌上的牌位,当扈有瞬间茫然,这是他母亲的愿望,但,是他吗?

    咬着牙,他再行跪首大礼。

    “好好好。”江总坤喜不自胜,连忙扶起当扈,虽然对他脸上的银面具仍有微词,但现在什么也不能阻挡他的兴奋。“这么一来,我总算对得起我江家的列祖列宗了。”

    “好贤侄”江厚行上前,才要拱手说恭喜,马上被江总坤抬起手阻止。

    “大哥,你这样太见外,我儿子都要娶桌云进门,你该称他贤婿。”

    江厚行大笑“说得是,恭喜你找回失散多年的儿子,也该恭喜我获得如此佳婿,今晚要好好的庆祝一番。”

    “那当然,宴厅请。”江总坤笑说,与江厚行一起前往宴厅。

    当扈仍站在原地,若有所思的瞪着母亲的牌位。

    “小弟,该走了。”江别玉发现他一动也不动,连忙回头喊道。江别玉斯文的外貌遗传自母系,动作尔雅,没有习武的人的粗冽。

    当扈收回视线,跨出脚步,迎向江别玉及江别俊。这两名兄长是大房所生,目前深受江总坤倚重,虽然资质没有特别令人赞赏,但是守成也有余了。

    “我真的没有想到鼎鼎有名的当扈居然是我们的亲兄弟。”江别俊的语气中隐含着兴奋。

    “以后要好好的跟小弟学习,我们的成就跟你比起来,还真惭愧呢!”江别玉伸出手,想拍当扈的肩示好。

    当扈当然不可能让他如愿,闪身避开。

    “如果没有南霸主这称号,你们还认我是兄弟吗?”

    他运气,身形很快便消失无踪。

    江别俊指着他离去的方向,气呼呼的说:“大哥,你听他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明讽我们攀龙附风吗?他有没有搞清楚?是他自己要回来认祖归宗的。”

    “别这样,小弟在外面流浪,吃过很多苦,他会有这种脾气,也是情有可原,要怪只能怪我们的父亲,他真的太过分了。我现在只担心,当扈回我们江家,究竟是福还是祸?”

    “当然是福啊!他可是南霸主,跟着进门的利益十分庞大,光看这几天几乎踩坏门槛的那些送礼的大人物就知道,风光可期。”

    “你别忘了咱们家私底下还有做什么勾当,当扈的崛起始终蒙上传奇色彩,尤其我们摸金这行,有些人谣传当扈可是其中的佼佼者。再说,当初是他们送密帖来请我们帮忙,虽然没有明说要帮什么,但是看封密帖的封箴及送信人的严谨,不难猜出事情不妙,最后却不了了之,怎样都说不过去。”

    “大哥,你这人就爱瞎操心,就算他真的是摸金,那又如何?我们江家的技法难不成会比他差?至于密帖一事,也有可能是他打着要认祖归宗的算盘,才请人故布谜踪。反正这些都过去了,我们快到宴厅去,等一会儿被爹发现我们没有出席,就不好了。”

    江别玉点头。唉,希望真的是他太爱瞎操心了。

    今天是当扈承诺要回家的第三天,一早,古凤玉就坐在当燕楼的前楼别厅里,拿着毛笔练字。

    她随手写下温庭筠的诗。这年代温庭筠还没有出世吧!她这样算剽窃智慧财产吗?

    一尺深红蒙曲尘,天生旧物不如新。合欢桃核终堪恨,里许元来别有人。井底点灯深烛伊,共郎长行莫围棋。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

    骨头做的骰子镶上红豆,这种入骨相思只有爱过的人才知道。古凤玉的心是惶恐的,深怕最后得到的答案并不是她要的。

    “小姐,你从昨天就闷闷不乐,在想楼主吗?”冬梅侧着头笑问。

    “对,在想楼主。”秋菊掩着嘴,秀气的笑说。

    “小姐真老实,不过我们关起门来,说什么都可以,出了门,小姐千万别这么老实,会被笑的。”春鹃身为奴婢之首,年纪也最大,十分明了千金名嫒的教养守则。

    “不懂矜持吗?我知道。”古凤玉不停的写着这些字句。“爱不就是要说出来,表达给对方知道吗?”

    “我们可以用动作表示啊!”夏荷也加入讨论。

    “动作要猜,如果猜错了怎么办?透过言语表达,可以让对方更真切的感受到那份心意。”

    “小姐住的地方是这样吗?”冬梅好奇的问。

    “怎么可能?如果被拒绝,怎么办?”秋菊双手捧着脸颊。好羞人!

    “至少试过,没有遗憾,人的一生很短,至少为自己勇敢一次。”古凤玉再度完成一张情诗,相见争如不见,有情何似无情。拾人牙慧,了无新意,所以她要他写情诗是为难他了,毕竟连她也想不出来,只能抄袭别人的智慧。

    “小姐的想法好特殊。”

    “当然啦!小姐饱读诗书,可不是假的。”春鹃藉机告诉冬梅识字的重要性,冬梅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小姐让识字的帐房阿宝教大伙识字,她总是开小差,不肯好好学。

    其实无知也有无知的幸福,古凤玉深谙其中的不同处。如果她成长在这时代,或许当扈真要娶三妻四妾,她不但会依着妇德教例,还会帮他炖补养肾气。

    砰砰砰又传来声响,这声音持续了好一会儿。

    古凤玉放下毛笔,索性走到厅外,发现一群人正在搬卸重箱多箧,箱子上的木纹让她神色遽变。

    “这里头是什么?”

    当缘回头,看见古凤玉,明显的吓了一跳,神情大变。

    “小小姐没在内院,怎么跑出来了?”

    “你还没有回答我,这里头是什么?”

    “是客人托送的物品。”

    “没有封条?”古凤玉不是笨蛋,客人托送物品时,当燕楼会请客人先在封条上签名,再贴住箱口,以证明送货人绝对不会开启箱子,同时也降低与客人的纠纷。

    “这”“当管事,那是从哪里挖出来的?”古凤玉小声的问。

    “武陵。”为了回避小姐的指责,当缘只好据实以告。

    “所以他并没有停止搜罗楼的工作,对吗?”

    一切都是谎言,何必呢?他堂堂南方的霸主,何苦对她这种弱女子撒谎?为了她的柔顺吗?孤苦无依的她甚至没有强而有力的后盾可以依靠,被人欺陵似乎是正常的事。

    古凤玉,你怎么会笨到以为这样讲一讲,他就会如你所愿的改变?瞧!你把自己置于何等可笑的地步啊!

    “小姐,让小婢送你回去内院休息,好吗?”春鹃十分担忧。

    “我没事,我们回屋里。”

    行走间,脸颊凉凉的,古凤玉伸手一抹,才发现原来是雪。

    飘雪了!鹅毛般的雪花在接触到皮肤的温度后,迅速融化,这是她到古代之后,迎接的第一场雪。

    曾经,在美国时,孤单是陪伴她的好朋友,它让她学会很多一个人可以完成的事,所以她擅长拼图,喜欢看书,这些都能让她自得其乐,但是当圣诞节来临时,商人大肆宣扬着交换礼物的欢乐,擦肩而过的路人脸上洋溢着幸福,所有她努力忽略团圆的力量消失殆尽,只能用羡慕的眼神从邻居的窗户和庭院,窃取一丝不属于她的欢乐。

    一直到遇上学柔,她们一起欢笑,分享生活上的点点滴滴,她以为这就是家人,但是等到懵懂的她开始接触爱情,爱上当扈,才知道原来不同。学柔可以是家人,她们之间的感情是温暖的,然而当扈是心的归属,激荡出来的浓烈情感成为她活力的热源,让她只要想到他,便会觉得幸福。

    只是这股幸福热潮怎么如此短暂?此刻她开始觉得好冷、好冷。

    当扈归心似箭,一离开鲁郡,就快马奔驰。这是不曾发生的事,过去曾经离开当燕楼长达半年之久,当时他并没有特殊的感觉,只对谈成的生意有很大的成就感。

    这次离开当燕楼的第一天晚上,要入睡时,他就开始心生牵挂,她是否睡得安稳?尤其没有他在身边,她会不会觉得寂寞?

    终于可以尽情的拥她入怀,当扈跳下马背,将缰绳丢给小厮,随即三步并作两步的走向大门。

    “楼主,你可回来了。”守在门外的当缘连忙冲上前,然后小跑步的跟在他的身后“古姑娘不在内院。”

    当扈停下脚步,迅速转身。

    “那人呢?出门了吗?”

    “事情不好了,古姑娘知道搜罗楼还在做营生。”当缘搓着手掌。哎呀!他当时就告诉过楼主,小姐聪颖过人,这种事瞒着她不好,楼主硬是不听,还坚持自己是当家,有绝对的产业主导权。

    这话当然没有错,但唉,他也不知道应该怎么解释,反正觉得小姐就是跟一般养在深闺的名门千金不同。小姐的见识之广,有时候连他吃这么多盐的老叟都要折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