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宁采臣

佛前献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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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荣?

    书生听到有人似乎在和自己说话,不禁疑惑的看了看。

    “这位兄台是在叫我么?”

    书生施了一礼道:“兄台认错了,小生不叫国荣,小生姓宁,名采臣,是外地人,今日来此地是参加院试,考秀才的。”

    宁采臣~!

    李修远心中暗道:果然如此。

    这个相貌酷似前世某人的宁采臣,到底还是出现在了郭北城。

    自己从郭北县出来,去了兰若寺,遇到了千年树精,见到了聂小倩墓,亲手埋葬了小青,如今再在这里遇到了宁采臣。

    可以说,倩女幽魂的主角都登场了。

    再次抬头看着这集宝斋。

    李修远当即微微摇头一笑,这或许就是冥冥之中的缘分吧,仿佛有一条看不见的线将这一切联系在了一起,就等某个恰当的时候,某个合适的时间,上演一幕荡气回肠的人鬼绝恋。

    而自己的存在似乎是亲手推动了这一切。

    “若是没有自己的话,青梅或许早在几岁的时候就被马车撞死了,也不会死在那千年榕树之下,更不会因为我一怒要伐了这千年榕树,女鬼和树妖也就不会出现......这倩女幽魂的故事也不会上演,但是我出现了,他们也出现了,似乎一切没有变化。”

    李修远不由的陷入了思考之中。

    这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

    “这位兄台如果没有别的事情的话,小生要这集宝斋应招抄书了。”宁采臣施了一礼道。

    李修远回过神来道:“国荣,等等,哦,不,宁兄等等。”

    宁采臣说道:“不知道这位兄台还有何事?”

    “适才有些唐突了,在下郭北县李修远,和宁兄一样亦是来郭北县参加院试的,今日相遇让在下不由想起了以前的一个故人,一时失神,还请见谅。”李修远施礼道。

    宁采臣说道:“李兄客气了,小生不会见怪的,不过小生还有事情,不能陪兄台交谈了。”

    说完,又急急忙忙的进了集宝斋。

    很快,却见他大呼小叫的声音响起:“店家,店家是招抄书之人么?小生前来应招。”

    李修远闻言愣了一下,当即想起来了,宁采臣似乎家境并不好,是一个正儿八经的穷书书。

    不过宁采臣虽然贫穷,但是却是一个很有文采的人,考中秀才,举人都是轻而易举,最后好像能成为进士的,如果朝廷不腐败的话,以后完全可以外放一地做官。

    “少爷,这个宁采臣是谁啊,怎么少爷好像认识他,他不认识少爷啊。”旁边的小蝶说道。

    李修远笑道;“他是一个品德不错的书生,至少比王平强多了,值得交往。”

    宁采臣的确是比王平强太多了,王平会被画皮怪迷惑,险些丢了性命,如果不是碰到了自己,王平就会被画皮怪挖心,反观宁采臣却没有被女鬼聂小倩迷惑,反而帮燕赤霞灭了千年树精。

    同样是书生其中的经历都类似,但是结果却截然不同。

    虽然王平心中也有道义,可是德行操守欠缺。

    “走吧,去集宝斋看看。”

    这集宝斋果然不一样,一进来李修远就闻到了一股书香墨香飘来,隐约之间还有清脆悦耳的琴声响起,给人的感觉就像是进了高雅的文人聚会场所,不像是一间贩卖笔墨书籍的商铺。

    “这地方的确不错。”

    李修远扫了一眼,却见这里的书架之上,整整齐齐的摆放着各种书籍。

    四书五经,野怪奇谈,名人传记.....甚至还有一些从未见过的孤本,如果是有爱书之人在这里的话一定会欣喜若狂。

    李修远颇感好奇,不由的翻看了几本。

    他发现这些书只要是常见的书都是拓印的,但只要是孤本,则都是雇人抄写的,字迹各有不同。

    “这估计是怕孤本拿去拓印,流露出去,失去孤本的价值吧,所以才雇人抄写,既能保证孤本不外漏,也能增添几分文雅之气,欣赏一下抄书之人的笔墨字迹。”李修远心中暗道。

    他既是读书人,也是经商的家,对于集宝斋的这种手段一眼就看的出来。

    眼下各地童生汇聚于一城,这笔墨纸砚消耗定然不小,而这孤本也必定卖的很火,所以集宝斋才会张贴告示,雇人抄书。

    “咦,这不是小蝶姑娘么,你怎么在这里,你不是离开了郭北城去外地了么?怎么又会来了,这真是太好了,不知道青梅姑娘回来了没有,小生可对青梅姑娘的琴技一直念念不忘呢,当初青梅姑娘离开,小生为此还大醉一宿呢。”

    这个时候,二楼走下一位书生,见到小蝶时顿时眼睛一亮,热情的迎了上来,看这样子似乎是认识小蝶。

    小蝶脸色微微一变,立刻躲在了李修远的身后。

    李修远听到声音当即放下了手中的书,说道:“这位兄台也是读书人,是不是有些太失礼了。”

    这个书生瞧见小蝶躲在了李修远后面,像是一个丫鬟一样微微低着头不说话,当即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原来小蝶是跟了这个男子。

    这丫鬟在这里,只怕是小姐也跟了他。

    想到这里,这个书生一时间愣在了原地,心中顿时感到痛心疾首,羡慕不已。

    青梅可是城里的有名的头牌,貌美无比,而且文采过人,不知道迷倒了多少城里的文人墨客,可是谁能想到这样的女子突然一天就自赎身子带着丫鬟消失在了城里了呢。

    今日再见的时候,姿色过人的主仆二人却已沦为了人妇。

    “哎,真是可惜了,此人衣着朴素,相貌平平,毫无出彩之处,没想到青梅姑娘和小蝶姑娘竟委身于这样的人,真是可叹,此人便是连小生都比不上,日后青梅姑娘和小蝶姑娘怕是要吃苦,以后怕是很难再听到青梅姑娘抚琴了。”

    书生叹了口气道。

    衣着朴素,相貌平平?

    小蝶看了看自家少爷那一身锦袍玉带,那英俊不凡的相貌,以及修长挺拔的身姿,不禁脸蛋又微微一红,带着几分娇羞。

    再看这个书生,长衫简朴,相貌.....那是真的平平,如果不是穿着长衫,怕是丢人群里都找不到。

    “睁着眼睛说瞎话。”小蝶心中啐了一口。

    李修远此刻微微诧异的看着这个书生,这个人到底是有多大的勇气和自信才会说出这样的话啊。

    难道这就是文人相轻?

    这已经不是相轻了,这是在自我催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