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叶芊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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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淅沥哗啦的大雨,依然浇不熄夜猫族的玩兴。

    白云晨、夏莲和李英英三人,抱持着三样心情,再次来到moon。

    以moon的规矩,除非跟老板有私交,否则其余客人一概先来先到。

    这次她们会来moon是临时起意,由夏莲提出,因为周佑文对她不闻不问已经有五天了,她需要发泄一下积压在胸口的抑郁,白云晨的目的则是想要乘机归还帅毅外套,而李英英当然就是要来看自己的梦中情人啦!

    虽然门外排了一长串等侯入座的队伍,白云晨还是死不肯出面叫帅毅出来,最后是夏莲的干弟——夏禹庭的护送下,获得免排队率先入座的特权。

    白云晨藉口要去洗手间,却拿着外套跑去找夏禹庭。“麻烦你,帮我把件衣服交给帅毅。”

    夏禹庭爱莫能助地耸肩。“恕我无能为力,老板今晚不能来。”

    “那就麻烦你改天交给他。”白云晨不死心地恳求。

    “你不想知道他为什么不能来吗?”夏禹庭意有所指地暗示。

    “我猜,他八成是跟哪个妹妹在约会。”白云晨不改酸溜溜的语气。

    夏禹庭面露忧色。“老板得了重感冒,病得无法下床。”

    “感冒就要多喝水多休息。”白云晨一副死不了人的模样。

    “据我所知,老板今天一整天都没吃一粒米。”夏禹庭更进一步地明示,要是她还是听不懂,那他也帮不了老板了。

    真可怜!白云晨感到胸口仿佛被只大章鱼紧紧缠住,使她无法呼吸她的脸色变得苍白,在去与不去看他之间挣扎着。

    突然,她看到夏禹庭的眼神暗藏玄机!好狡猾的夏禹庭,原来他的最终目的是——想学她赚媒人钱!

    哼!门儿都没有。“你说的这么详尽,究竟安了什么心?”

    白云晨又换回冷漠的表情。

    夏禹庭无奈地叹了口气。他看过老板把马子的功力,只要小指头轻轻一勾,就有不少的美眉争先恐后地扑上去;但她却像只刺猬,谁只要敢靠近她,谁就被伤得体无完肤!

    这也难怪老板会生病了。虽然只是感冒而已,不过对老板来说,她比任何特效药都来得有效。

    夏禹庭自顾地说:“我想,他今晚会很希望见到你。”

    白云晨朝他膝盖踹了一脚。“你想得美!”

    “他需要人照顾。”夏禹庭面不改色地继续说道。

    “你不会自告奋勇吗?”白云晨没好气地指出。

    夏禹庭无能为力地耸肩。“我粗手粗脚,而且不会照顾病人。”

    “那就让他病死,皆大欢喜。”白云晨把以塑胶袋包好的外套放在柜台上。

    就在她打算转身离去前,眼角余光看到夏禹庭向调酒师要了一枝麦克笔,在塑胶袋上鬼画符。

    她回过身,本来想骂他一顿,但他却把塑胶袋塞回她手上,嘻皮笑脸地说:“这是老板家的地址。”

    白云晨愤愤地转身。“你别以为我会上你的当!”

    夏禹庭大声地说:“去不去随便你,没人拿刀架在你脖子上。”

    可恶!他凭什么认定她会去?白云晨几乎是铁青了脸,回到座位上。

    远远看着她和夏禹庭订情骂悄,李英英心如刀割,她一直以为云晨喜欢的是帅毅,没想到她居然是她的情敌?!

    猛灌了一大口的酒,再深吸一口气,李英英按捺不住地问:“你跟夏禹庭说什么说那么久?”

    “别担心,我不会跟你抢他的。”

    “人家只是有点好奇你们的谈话内容。”

    “还要等多久才会研发出的sars的疫苗。”

    一听就知道是谎言!

    夏莲左看右瞧之后说:“帅毅好像没来耶!”

    这句话如同淬了毒液的箭矢般,正中白云晨的心脏,使她无法再假装什么事也没发生;但是她也不能无缘无故地离开,总要找个合理的藉口,让夏莲和英英不会起疑。

    偏偏她越急,越想不到好点子突然灵光一闪,她想到一个十分差劲的点子。

    “糟了!我突然想到,我奶奶今晚人从乡下来。”

    夏莲立刻推她起身。“你赶快回去,顺便帮我问候老人家。”

    “我走了,希望没扫你们的兴。”白云晨心不在焉地向她们点头致歉。

    看她走得十万火急,李英英越想越不对劲,偏过头对着夏莲说;“云晨好像怪怪的。”

    “云晨的奶奶在她大三时就去世了。”夏莲明白指出。

    李英英百思不解地问:“那她为什么要说慌?”

    “因为她急着要去做南丁榜尔。”夏禹庭跛着脚走了过采。

    按了老半天的门铃,帅毅才虚弱地打开门。

    “还你。”

    “你来得正好,帮我去买感冒药。”帅毅气若游丝地拜托。

    白云晨自信满满地说:“感冒不能乱吃成药,我有冶感冒的秘方。”

    “希望你不是谋财害命。”帅毅拖着沉重的脚步,缓缓地走向自己的房间。

    “我先声明,是夏禹庭逼我来的。”白云晨尾随他后面,还不忘解释自己有多委屈。

    “我会记他一个大功的。”帅毅连牵动嘴角微笑的力气都没有。

    帅毅像蜗牛似地走得相当缓慢,让白云晨有足够的时间参观室内设计。整体而言,这里像是没人住的华宅,过分的干净和整洁,就连沙发上的靠垫都摆得井然有序,显然屋主很少在客厅活动,而是把家当成旅馆来用。

    果然不出她所料,卧室里铺着长毛地毯,四处散乱着揉成一团的卫生纸。由半开的挂衣间看进去,榉木地板上躺了四、五套名贵西装,看来他今晚会试图要去moon上班,但却心有余而力不足。

    眼波一转,这才发现帅毅红通通的脸上布满豆大的汗珠。

    “你流好多汗,先换上干净的睡衣。”白云晨从挂衣间取出睡衣。

    帅毅吃力地钻进被子里,眼神十分疲备。“小姐,我现在手无缚鸡之力。”

    白云晨轻蔑地冷哼一声。“你休想要我替你宽衣解带。”

    这家伙居然连生病的时候都想吃豆腐?!

    “那你就别管我。”帅毅脑袋一片空白,只想好好睡一觉。

    “不行!”白云晨大吼一声,比河东狮吼还恐怖。

    “噪音会加重病人的病情,你知不知道?”帅毅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

    白云晨硬是把被子扯下。“现在我是老天,你要乖乖听话。”

    帅毅忍无可忍地说:“欺侮病人,是会有恶报的。”

    “起来!把睡衣换上!白云晨用力揪着他的耳朵。

    “你是来照顾我,还是来虐待我的?”帅毅痛得哀哀叫。

    “限你在五分钟之内换好,不然我就把你打成肉饼,送给麦当劳做汉堡。”

    不待帅毅抗议,白云晨就退出去,来到一尘不染的厨房,打算煮碗枸杞粥。

    但是她翻箱倒柜了半天,不但找不到米,就连冰箱里也是空空如也,等她回到卧房想问帅毅时,却发现塑胶袋装冰块,作成简易冰袋,放在他头下退烧。

    退出卧房之后,白云晨在玄关的椅柜上找到一串锁匙,于是她决定去附近的便利商买些她需要的东西。

    可是到了便利商店却找不到她所要的东西,不得已之下只好去药局,买治感冒的热饮,然后拿回去烧热开水冲泡,假装是祖传秘方,她还找到一个卖粥的摊败,买了碗皮蛋瘦肉粥。这可不能怪她全用现成的东西来鱼目混珠,实在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哪!

    喂完帅毅喝下热饮后,没胃口的帅毅又昏昏沉沉地睡着,脸上表情平静得像个新生婴儿般。她足足看了半个小时,越看自己也越想睡,最后她决定先拿着他的锁匙回家,等明天一早再来探望他的情况。

    第二天,天才刚亮,她就来到他家,直接闯入他房里,却发现有只哈士奇突然出现在她眼前,直勾勾地瞪着她。

    她正不知该如何是好时,帅毅光着上半身,腰际系了条大浴巾,从冒着蒸气的浴室里走出来。“‘麦斯’,回你的狗窝去。”

    唤作“麦斯”的哈土奇,乖乖地听主人的命令,离开卧房。

    同一时间,帅毅转身走进挂衣房,白云晨这才敢正视他的体格。

    上帝真不公平!他不但拥有令人羡慕的财富、俊逸的脸孔,还有线条刚硬的好身材;她想,上帝在发礼物给要转世投胎的灵魂时,他一定是排在最前面,所以才会拿到这么多礼物。

    而她,既不有钱,又不美丽。

    从挂衣房里传出吹风机嗡嗡的声音,她的脑海里不断浮现出他赤luo的背影

    她陡地红了脸,试图以谈话驱散心中的邪念。

    “昨晚怎么没看到他?”

    帅毅大声地说:“反锁在阳台。”

    “它好像很讨厌我。”

    “如果真讨厌你,它会先咬你的腿一口。”

    “我一直很想养只哈士奇,但我妈不答应。”

    “我了解,你家空间有限,不适合养这种类型的大狗。”

    突然,没了嗡嗡的声音,白云晨以为他突然昏倒或是怎么了,担忧涌上心头,毫不考虑地伸手推开挂衣房的门,小脑袋探进门里,关切地问:“你在于什么?”

    帅毅正对着她,身上一丝不挂,手里还拿着一条内裤。原本他抬起一只脚,正打算要开始穿衣服,但是一看见她,他立刻摆出健美比赛的姿势,毫不避讳地展示身体,让她尽情欣赏。“欢迎参观。”

    白云晨吓了一跳,急忙退出去。“你为什么不事先警告我?”

    “小姐,是你自己没头没脑就闯进来的耶!”他何罪之有?

    白云晨手捂着胸口喘气。“我要是因此长针眼,你要付医药费。”

    “我倒还想向你要遮羞费咧!”帅毅比她更理直气壮。

    过了好一会儿,帅毅穿好衣服,走出挂衣间,却发现之前乱扔在地上的卫生纸全部不见了,而白云晨正背对着他,站在床尾摺叠被子。

    好一幅贤慧的画面呀!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来,她其实是爱他的;帅毅心里忍不住这么想。

    摺叠好被子之后,白云晨假装若无其事地问:“感觉如何?”

    “好多了。”帅毅悠闲地微笑,知道她企图要忘记刚才的事。

    “我去热皮蛋瘦肉粥。”白云晨无法正视他带着戏谑的狡黠眼神。帅毅耸耸肩。“我半夜醒来,已经把它吃完了。”

    “那你还想吃什么?我现在去买。”白云晨只想火速逃离这个令她尴尬的房间。

    “原来你很适合做贤妻良母!”帅毅一本正经地赞美。

    白云晨反倒觉得刺耳,更是急着想要离开他的视线范围。“既然你已经恢复健康,那这里就没我的事了。”

    帅毅一个箭步,用背部挡住门。“能不能请你帮我一个大忙?”“你先说,我再决定。”白云晨双手环胸,试图让自己显得处之泰然。

    “是这样子,我爷爷下星期从纽西兰回来,想见我女朋友一面。”

    “那你就叫你女朋友滚过来。”

    这么酸、这么火爆的语气,连白云晨自己听了都吓一跳。

    帅毅现在百分之百确定,她的确深深爱恋着他,但是现在绝对不是拆穿她的最好时机,因为他知道她还没做好心准备。

    反正他有的是时间,他要让她自己面对事实,而不是由他提醒。“问题是,我现在没有女朋友。”

    “那你就跟你爷爷明说,不就好了?”白云晨这才放宽心。

    “爷爷一直急着想要抱孙子,而我也不想让他太失望。”帅毅一脸求助状。

    白云晨拿翘地问:“我帮你有什么好处?”

    “你忘了,我在三天之内帮你办了一百张现金卡。”

    “那是你自己要自告奋勇的,我又没求你,跟现在的情况完全不一样。”

    帅毅想了一下才说:“送你一双泰迪熊。”

    “小器鬼。”白云晨勉为其难地点头。

    “你这么早就来看我,一定还没吃早餐!走,我们去永和豆浆店。”

    在白云晨还来不及反应之下,帅毅强而有力地勾住她的手臂,亲密地拉着她步出卧房。

    她在心里告诉自己,既然答应要假装是他的女朋友,总是要先来点练习,免得到时候露出马脚;所以她没有丝毫挣扎,顺从地跟他演着假扮鸳鸯的戏码。

    但帅毅的想法却是,再不步出卧房,他很有可能会将她压到床上

    “英英,我好像瘦了不少耶!”

    “才六公斤而已。”李英英并不满足。

    “三个星期可以瘦六公斤,已经算是傲人的成果了。”

    “你知不知道有什么秘方,能让我一个星期就减十公斤?”

    一旁的夏莲,看到她们两个都一脸春风得意,显然是受到爱情滋润的影响,不由得悲从中来。

    想到自己过去如众星拱月的辉煌岁月,多么的风光,如今却落到弃妇的下场,形单影只,好不凄凉这全都要怪她自己遇人不淑哪!

    除了爱吃醋之外,她一直认为他没有别的缺点,每个月的薪水都汇到她户头,对她父母好,对女儿更好!可是她直到现在才恍然大悟,其实冷酷无情才是他的真面目。

    她好想不顾一切地呐喊——不!这不是真的!这不可能是真的!

    可是事实摆在眼前!虽然此刻的她有家归不得,但这还是她心里最大的伤痛,看不到女儿才是;有时她好想冲回家,抱抱女儿、亲亲女儿,但她不行,因为这么做等于承认她对婚姻不忠,正中周佑文的下怀。

    心烦气躁之余,夏莲插入话题。“我知道,嫁给一个疑心病重的老公。”

    “你别听夏莲的,一下减重太多会有负作用。”白云晨立刻纠正。

    “夏莲,你眼圈变得好黑”李英英关切之情溢于言表。

    “我去洗手间,帮我看着柜台。”夏莲转身疾奔。

    李英英担忧地问:“夏莲是不是生病了?”

    “她老公不高兴她去moon。”白云晨放低声音,不让其他职员听到。

    这件事,事关夏莲的面子,她和夏莲约定两人都要守口如瓶,所以并没有在银行里传开来。但英英不是外人,而是她们的好朋友,她有权知道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不过她并不指望英英装猪油的脑袋,能够帮忙想想办法,分忧解劳;但是能多一个人关心夏莲,总是比较好的,毕竟夏莲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友情的温暖。

    “我们去找她老公,跟他解释清楚。”李英英建议。

    “夏莲已经解释过了,但她老公不可救药。”白云晨嗤鼻。

    “夏莲好可怜,嫁了一个混蛋。”李英英眼眶一阵混红。

    白云晨不胜唏嘘地叹息。“她女儿也可怜,好几天没见到妈。”

    “你应该就是白云晨吧!”柜台前方突然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干么?你来找死是不是?”白云晨发出不客气的怒吼。“云晨,你怎么可以对客户这么凶?”李英英正打算赔不是,但随即被白云晨制止了。

    “他就是害夏莲痛不欲生的混蛋。”白云晨明目张胆地骂人。

    “夏莲怎么不在?”周佑文一副彬彬有礼的样子。

    “你是不是怀疑她去偷汉子?”白云晨反唇相稽。

    “那是她的公事包,我想她应该在银行的某处。”

    周佑文不愿回应她的问题,迳自指着夏莲的公事包问。

    白云晨从背后拿出同样的公事包。“公事包是银行发的,每个行员都有。”

    周佑文索性道截了当地说:“我相信夏莲没背着我,做出对不起我的事。”

    一把怒火窜起,愤怒刺痛白云晨的眼睛。

    如果他是诚心诚意而来,那么他开口的第一句话应该是道歉,而不是相信什么!这种开场白正好证明了他的诚意不足。

    她揭疮疤地说;“周佑文,背着人做坏事的,是三年前把保险套戳洞的人。”

    这句话对周佑文来说,如同当头棒喝,打得他无言以对。

    此时襄理偏偏跑出来搅局。“上班时间,不要把私事跟公事混在一起。”

    很难得的,李英英终于摆出董事女儿的架子。“襄理,请你回座位上,这儿没你的事。”

    这个时候,夏莲回到座位上,冷若冰霜地问:“你来干什么?查勤吗?”

    “夏莲,我是来道歉的。”周佑文总算说出一句人话。

    “我受够了你的专制霸道,我要跟你离婚。”

    “我保证以后不会再限制你的行动。”

    “女儿是我的,除此之外,我什么都不要。”

    “我不会拿女儿做谈判的筹码,我希望你能看在夫妻的情分上”

    已经太迟了!夏莲做出手势,制止他继续脱下去。

    如果真的还有夫妻情分,他就不会一整个星期都对她不闻不问,让她寒了心。而且,他凭什么以为一句道歉就能挽回她的心?她的自尊不允许她轻易地原谅他所犯的错。

    “你知不知道?跟你在一起,我连呼吸都觉得快窒息。”

    “我不能失去你,因为我实在太爱你了。”周佑文企图以深情打动她。

    “你没资格说爱这个字。”夏莲不为所动。

    “我被公司派到大陆,所以才没办法接你回家。”

    “你一整个星期人都在大陆?”夏莲半信半疑的表情逐渐出现软化的迹象。

    周佑文再接再厉地说:“不信的话,你可以打电话去我公司查。”

    “你大可以从大陆拨电话给夏莲!”白云晨从蛋里挑到骨头。

    “云晨说得没错。”夏莲像墙头草,又倒向白云晨这边。

    “我想亲自来道歉才有诚意。”周佑文解释道。

    “口才真好,不过连鬼都不会相信你的谎话!”

    “云晨,劝和不劝离,你就少说两句。”李英英看不下去了,出面打圆场。

    她会这么说也是为云晨好,因为她阿嬷说破坏人家姻缘,下辈子的职业是牵猪公;再说,她早就看出夏莲有心破镜重圆,只是半途杀出个程咬金。

    “夏莲,你就原谅他吧!”

    当初夏莲到她家时,信誓旦旦地说了些什么话,每一个字白云晨都记得很清楚,但是她发现夏莲好像忘了,忍不住提醒她。“夏莲,你还记得你在我家说过什么话吧?别忘了,他并没达到你的要求。”

    夏莲显得有些腼腆。“不好吧,这里是营业大厅”

    话还没说完,咚的一声,周佑文突然从她们的面前消失。

    三个女人一起起身,只见他乖乖地跪在地上,像在拜观音的童子,求饶道:“我知道是我不对,求你再给我一次机会。”

    “这还差不多。”白云晨大言不惭的同时,被两双白眼夹攻。

    “嗨!白小姐!”身后忽然传来有点耳熟的娇声。

    “你是”白云层回过头,一时之间想不起在哪儿见过她?

    “谢湘儿。我们在星巴克见过面。”谢湘儿露出如花绽人的笑靥。

    “啊!对了!很抱歉!我脑筋不好。”这么美的笑容真是赏心悦目。

    白云晨原本不是这么健忘的,全是受到心情不好的影响。

    这都该怪夏莲和英英,在周佑文走了之后,两人一个鼻孔出气,责备她不该刁难他,还说什么男儿膝下有黄金,周佑文以后没钱,夏莲过苦日子,全都是她一嘴造成。

    天地良心!她比任何人都了解夏莲,她怎么可能会不知道急于复合的心情?但是男人就像小孩子一样不能溺爱,做错事一定给予他适当的教训。

    自古名言,小时候偷摘果,长大偷牵牛,姑息养好会导致恶性循环,后果不堪设想,而承受后果的人,将会是夏莲她自己,甚至还可能连累他们女儿遭受池鱼之殃。

    只可惜她们两个人都不肯听她解释,一到下班时间,两人立刻飞快地冲出银行,留下落寞的她。

    心情坏,又不想回家敲木鱼,所以她漫五目的地在街上闲晃。走着走着,就走到百货公司,她突然想到要跟帅毅的爷爷见面,总该打扮得美美的才不会失礼可是看了半天,始终看不到一件满意的衣服。

    “会忘事的都是贵人,所以人将来一定是好命的贵妇人。”

    “好巧,居然在这儿又遇到你。”人美嘴又甜,娶到她的男人一定很幸福。

    “我听帅毅说,你星期天要去他家。”谢湘儿似乎有意跟她闲话家常。

    白云晨不满地啷着嘴。“他真的大嘴巴,广播电台。”

    “你别介意,是我好管闲事,逼他招供的。”

    “没事。你也是采买衣服的吗?”

    “我只是随便逛逛而已,不过我觉得这儿的衣服似乎不太适合你。”

    不知怎么搞的,她好像被周佑文传染到疑心病!好一段日子,她总觉得背后有人跟踪,像是上上次在健身房,上次在马路上,连同这次在百货公司,她都会跟帅毅及他身边的人不期而遇天底下真有这么多的巧合吗?”

    但白云晨很快地摇头,她并不想变成周佑文第二。

    “我知道哪里有适合你的衣服,我带你去。”

    “我的经费有限,太贵的我买不起。”

    谢湘儿自若地挽着她。“放心,跟我走准没错。”

    白云晨被带到寓百货公司不远的大厦里。

    “这里是?”

    “我家。”谢湘儿按着门铃,一个菲仆来开门,原来她才是好命的贵妇。

    “贵府的装潢真漂亮。”白云晨眼睛一亮,她家简直像法因皇宫。

    谢湘儿落落大记地说:“请不要太拘谨,不然我会不知所措。”

    白云晨的目光被钢琴上的照片吸引住。“这张照片里的帅毅好年轻!”

    “十年前照的,当时他跟我先生一起读剑桥。”

    其实真正吸引住白云晨目光的,是帅毅身边长得比癞虾蟆好不到哪里去的男士,肤色如黑炭,身形如水桶,眉行如肥虫,两个黝黑的身孔朝天看,下雨时若不撑伞,肯定会溺死!实在很难想像他居然鲜福不浅,娶到美娇娘

    老天爷真是可恶,竟然把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被癫虾蟆吓了足足十分钟,她才回过神来。但看了照片这么长的时间,总不能一句话都不说;可是教她昧着良心赞美她先生,又实在说不出口,于是白云晨只好转移目标。“看不出来帅毅是个有学问的人。”

    “你看的是我先生吧?!”谢湘儿了然于心。

    “不好意思,我是有点惊讶。”白云晨狼狈至极。

    “没关系,我早就习惯了,大家都说我们是美女与野兽。”

    “在你眼中,你先生一定是大帅哥。”自古名言,情人眼里出西施。

    “我告诉你一秘密,我是原住民,从小就喜欢青蛙。”谢湘儿吐实道。

    白云晨大感意外。“我还以为你生下来就是千金大小姐!”

    “其实我家又穷,孩子又多,生活很苦。”

    “你怎么认识你先生的?”

    “缘分。”这是男女结为夫妻必备条件。谢湘儿的爱情故事很老套,一个女的在雨天没带伞,一个男的把伞送给她,然后他们就认识、交往、一直到结婚,平凡极了!但她却语带玄机地说:“我亲了一只青哇,结果他就变成了王子。”

    “那我要找一匹白马来亲,看他能不能变成王子!”白云晨效法道。

    “你要亲的是夜店。”正中谢湘儿设下的圈套。

    白云晨顿时胀红了脸,无异是不打自招。“我跟他纯碎是普通朋友。”

    “夫人,礼服已经准备好了。”菲仆适时来通报,解除了白云晨的尴尬。

    来到穿衣间,五、六件晚礼服挂在壁钉上,白云晨突然明白,这绝不是菲仆自作主张,而是谢湘儿的指示,这表示她早就知道她会来

    答案很明显,确实有人跟踪她,但她不便当场戳破,免得伤了和气,毕竟谢湘儿也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而已。

    谢湘儿打量的说:“我们两个身材差不多,除了胸围。”

    “我怎么好意思借这么名贵的晚礼服?”白云晨客套地拒绝。

    “不许说不!”谢湘儿嗲声嗲气,不要说男人,连女人听了都会得软骨症。

    “好吧,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喽!”白云晨举双手投降,任人宰割。

    比了好几件,谢湘作下定决心地说:“这件银白色的很适合你。”

    “胸围部分,恐怕我挤不进去。”白云晨歉然地指出。

    “没问题,我以前是做新娘礼服的设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