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唐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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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儿子已经二十七岁,当完了兵,还提早拿到了哈佛的博士学位,但是在母亲的心中,他仍然是个小男孩。晚餐的时候,顾爸爸还告诉顾妈妈,儿子这两天在公司一句话都不说,只是閟着头工作,谁也不理,他本来以为儿子下了班会出去转转,找个女朋友解解閟,役想到他那个总经理儿子却连着两天都比他这个董事长老爸早回家,而且连晚饭都不吃。

    说来矛盾,顾妈妈从前最讨厌儿子往外跑,偏偏他的朋友一大堆,而且永远都是女的比男的多,每次顾妈妈说他两句,顾森就会嘻皮笑脸抱着她说:“妈,我不是花心,我是努力想给你找个好女孩当儿媳妇。”

    “你少给我油嘴滑舌的,你不是整天嚷着绝对不会为了一棵树放弃一整片森林?”虽然顾妈妈对于儿子的不婚主义也感到非常头疼,但是每次看见儿子那些女朋友们的照片,她都被吓得直呼阿弥陀佛,她情愿儿子一辈子打光棍,也不愿意他娶个妖怪似的女人进门。

    有一次她还很不客气的对儿子说:“这个女孩一脸浓妆艳抹的,还有那条裙子,短得连屁股都要露出来了,你要是敢给我娶个像应召女郎似的媳妇儿进门,老妈一定给你好看。”顾森听完老妈的评语,竟然一点儿也不生气,只是拿着照片说:“裙子短是短了点,妆也浓了点,不过”他像是故意要作弄她这个妈似的,一本正经的说:“妈,她的床上功夫还真是不错。”顾妈妈听完儿子的话,简直要当场喷血,她霎时面红耳赤。

    “妈,别这样,如果我现在还是在室男的话,你恐怕要更烦恼了。”

    “你这孩子,愈说愈不像话了。”顾妈妈板起脸,如果再让儿子胡言乱语下去,难保他不说出更多限制级言论。

    顾森见母亲真的生气了,于是收拾起不正经的表情,满脸歉然的说:“妈,对不起,我是跟你闹着玩的。可是,我真的很害怕,我觉得自己像个没有感情的玲血动物,好像没有办法爱上任何女人”说着那句话的时候,顾妈妈记得儿子的脸是寂寞的顾妈妈从回忆中惊醒,发现顾森依然裹紧棉被,而且他是趴睡的,整张脸閟在枕头里,不憋坏了才怪。

    “儿子,乖,别让妈担心,起来让妈看看”“妈,求求你别管我”顾森的声音从枕头里传来,听起来有点儿怪怪的。

    “顾森,你究竟怎么了?”她一向开朗风趣的孩子,从来没有这样沮丧过,顾妈妈甚至怀疑顾森哭了,而他在过了幼稚园期之后,就不曾在她面前掉过一滴泪的。

    顾妈妈用力扯开顾森的枕头,果然看见他的眼睛红红湿湿的。

    “妈”顾森眼见逃不过了,只好颓丧的坐起身来,尴尬的面对母亲。

    “失恋了?”看见顾森的泪,顾妈妈反而放下了心,她是过来人,知道男人这样躲起来喝閟酒,多半是感情出了问题。她花心的儿子,这回终于遇到了克星?

    顾森摇摇头,可是眼泪又不听话的流下来,他觉得丢脸又狼狈,可是他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眼泪,他从来不曾觉得这样无助,无助得几乎希望能够立刻死去。

    “儿子,如果你觉得这样醉生梦死就可以改变什么的话,妈妈可以不管你,但是你要保证,哪一天你清醒了,发现一切都来不及的时候,千万不要怪妈妈没有提醒你。”

    顾妈妈深深看了儿子一眼“天下没有不劳而获的事,爱情也不例外。”顾妈妈这一记当头棒喝,把顾森当场打醒。他有什么权利悲伤,有什么理由躲在这里自艾自怨?他甚至还没有努力过,他从来没有努力追求过女人,他一直把女人当成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玩物

    “妈,谢谢你。”顾森感激的在母亲脸颊上印下一吻,他知道该怎么做了,他一直是个行动派,在学业、事业上如此,现在开始还要加上爱情。他要化消极被动为积极主动,他要用上前线的勇气,去争取那睽违已久的爱情。

    第二天下班,颇森经过公司楼下的花店,驻足看着店里满满的人潮。他从来不曾亲自买过鲜花,以往都是请秘书代劳的,每次秘书小姐问他要在卡片上写些什么,顾森总是头也不抬就说:“随便,你想听什么就写什么。”没什么创意的秘书小姐总是写着“此情不渝、你是唯一。”然后一次又一次,把数不清的唯一送给不同的女人。可是,接到鲜花的女人,看见这样的字眼,没有一个不眉开眼笑的。

    想到这里,顾森不由得冒出一身冷汗,他给女人的根本不是爱情,而是敷衍,他深深为自己过去玩世不恭的态度觉得歉疚。

    “先生,想买花送给女朋友?,”眼尖嘴甜的女店员发现驻足在门外的大帅哥,殷勤的招呼着。

    顾森犹豫不定的心在听见女朋友三个字的时候,甜蜜的舒缓了,他在店员的引领下走进了花店,视线被一大盆粉红色的花海捉住。

    “这是玫瑰?”他不是很确定的问,在店员深深的笑容里,他觉得自己好像是个大白痴。

    “这是进口玫瑰,花瓣繁多,色泽柔和,是送给女朋友的最佳选择。”女店员笑吟吟的回答。

    于是顾森带着一大束的玫瑰花和亲笔写的爱卡,来到淡水别墅,按下门铃的时候,他注意到自己的指尖是颤抖的。

    “请问是哪位?”对讲机里传来一个慈祥的声音,友善的询问着顾森。

    “你好,我是雅莉的朋友”“雅莉小姐平常不住在这儿的,少爷可以上阳明山去找她。”慈祥的声音突然燮得生疏而玲淡。

    “不不不我不是要找雅莉,我是来找”该死的,他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

    顾森忽然想起来,他两次看见她都是一样的装扮。

    “我来找一个在这里工作的女孩,一个喜欢穿白衬衫和牛仔裤的女孩,她有一头及腰的长发”张妈听着对方的描述,这说的分明是二小姐嘛,可是二小姐就是二小姐,什么叫在这里工作的女孩?乱七八糟,简直是胡说八道。

    “请问少爷的大名是?”她可不会随随便便把闲杂人等放进来,尤其是找二小姐的。

    “我是顾森,”顾森勉强在记忆中搜寻,他来过这里好几次了,除了没见过长发女孩之外,和其他的家仆都打过照面“请问您是张妈吗?”原来是顾森,张妈对他可是印象深刻,除了他俊俏的外表外,张妈也注意到雅莉小姐对他可是百依百顺、情有独钟。他不是雅莉小姐的男朋友吗?怎么这会儿却找上二小姐了?

    “顾少爷,我们这里没有什么长头发的女佣,你可能是搞错了。”张妈防卫的说,她不希望又给雅莉小姐什么兴风作浪的借口。

    “不可能的,张妈,我见过她两次了,就在厨房里”顾森焦急的喊,他听出张妈是真的不想帮他开门,而且对他有莫名的敌意,但他自认并没有得罪过看起来一脸和善的张妈呀。

    “我的年纪虽大,但是还没到老胡涂的地步,这个家里除了我和其他两个仆人之外,再也役有其他人了。”

    “张妈,对不起,我没有怀疑您的意思,只是请您仔细想想,雅莉的朋友静萍前几天告诉我,这里请了一个年轻的女孩,听说是要替您分担家务的”顾森不说还好,一说,张妈更是气得一塌胡涂。雅莉小姐真是太过分了,连她的朋友都坏,老是把二小姐当成佣人。她愈想愈不平衡,一口气非要发作不可,管他是什么老爷少爷的,敢瞧不起二小姐的都不是好人。

    “顾少爷,不是我老胡涂,而是你搞不清楚状况。我们这里真的没有什么年纪轻轻、长发及腰、爱穿白衬衫和牛仔裤的女佣人,倒是有一个年纪轻轻、长发及腰、爱穿白衬衫和牛仔裤的二小姐。但是,显然顾少爷认识的不是我们二小姐,更不知道我们二小姐十一点以前是回不了家的,所以恕我这个做下人的不能开门让您进来。”

    张妈愈说愈激动,她唯一能为二小姐做的,就是别让雅莉小姐的朋友来纠缠二小姐,就像几年前的那个邱显达她不能让那些事情再度上演。

    颇森如遭五雷轰顶,他局促不安的捧着一大束玫瑰花来争取他的爱情,没想到这里等着他的,却是一个可笑的谎言。

    顾森像只找不到家的流浪狗,凌乱的踱着步子,脑子里嗡嗡作响。他的眼前闪过她穿着白衬衫、牛仔裤,潇洒而轻灵的踏过重重绿荫,长发在月光下飘啊飘的,就这样飘进他的眼里,毫无预警的掳获了他的心灵。

    他用力甩甩头,却甩不去心头的人影,人影变成一个穿着白色棉布睡衣的小精灵,那个小精灵溜进温暖的厨房,手里挥动着大面包,身子轻盈得像小乌,舞动着醉人的春风,可是

    精灵也会说谎,精灵也喜欢整人吗?她说:“走开,我高攀不上你这种大少爷,这里也不是你应该来的地方。”为什么要骗他?颤森被记忆逼得喘不过气来,他在一棵大树边站定,想也不想就把脑袋往树干上撞,他咬着嘴唇,忍住疼痛,可是他那颗被撞得七荤八素的脑袋,仍然胡乱的运转着,不可遏抑的运转着。

    他想起她甜甜蜜蜜的吻,想起她的唇,柔软而馨香,纯真又诱人,他想起她娇羞的解开白衬衫上的第一颗钮扣,想起她性感的锁骨顾森的呼吸促迫起来,他的知觉意识全部沦陷在她生涩的挑逗里,他追寻着关于她的所有记忆,直到她说:“我不配知道少爷的名字。”她高攀不上,她不配那些让顾森想起来就要觉得心痛的言语,原来都是骗人的。他一心以为的小女佣、他一直怕刺伤的小精灵,原来是温家的二小姐?

    她是生活得太安逸无聊了,想找只猴儿耍,所以才把他骗得团团转?如果她知道他因为她的拒绝而伤心失望、藉酒浇愁、了无生趣的时候,她恐怕会暗笑他的迂吧?

    去他的爱情,他一定是得了神经病才会相信那两个字。顾森低下头,看见自己手上的玫瑰花束,他生平第一次买花,却买不到真心的爱情顾森就近找了一个垃圾筒,用力的把花塞进洞口,用力的用力的,任柔弱的花瓣零零落落,掉了一地。

    顾森知道,他不只丢掉了一束花,也埋葬了一个梦。

    今天晚上,温婷筠很晚才回到家,下班后,她跟总编辑一起到医院去探望最近在采访群众运动时被打伤的同事。温婷筠请总编吴思汉把车停在距离别墅还有五分钟脚程的地方,如果总编知道她一个小小的报社编辑,却住在一犝豪华的大别墅里,一定会觉得根奇怪。

    “谢谢总编,”温婷筠下了车“太晚了,就不请你进去坐了。”

    “即使现在还早,你也不会请我进去坐的”吴思汉看着温婷筠柔柔亮亮的发在夜空中飘荡,她看起来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不,我错了,如果现在还早,你不会愿意搭我的车的。”他自嘲的说。

    温婷筠尴尬的沉默着,她是个明白人,也知道总编对她一直照顾有加,她以外文系学士的身分,一脚跨进新闻编辑的领域,很多事情都要从头学起,总编不但不因她是个外行人而排斥她,反而不断给她机会教育,磨练出她的新闻敏锐度,踏进报社一年多来,不论是排版、下标题,或是判断新闻的重要性,总编都给她很多的启发。

    比如说,温婷筠原本是个感性重于理性的人,对于很多事情都会有自己的看法,并且常常在不知不觉中把自己的观点放在新闻标题上。

    对此,总编就会告诉她:“新闻编辑其实就是专业读报人,新闻标题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让读者清楚知道这则新闻的重点是什么。简单的说,就是要用最少的字表达出最多的重点,重点交代清楚了,行有余力,才能玩创意。”

    于是,温婷筠把过度的多愁善感隐藏起来,她学会运用简洁的文字、理性的思维,去反应新闻最真实的面貌。她喜欢这样的方式,喜欢做个理性重于感性的人,那样,生活会变得简单而清楚,会少掉许多庸人自扰的枝微末节。

    她真的感谢吴思汉给她的一切帮助,在工作上,吴思汉是她最好的榜样。可是,私底下,温婷筠却不习惯他过于热烈的眼光,她不只一次在他的眼光里感受到不同于工作伙伴问的温度,这种感觉让温婷筠觉得很不自在。

    今天要不是因为探望同事,温婷筠是绝对不愿意搭吴思汉的车的,要不是因为晚了,她也绝不会麻烦吴思汉送她回家。她以为她把自己的情绪隐藏得很好,却没想到被他一开口就戳破。

    “总编,我一直很尊敬你的。”她倚在车窗前,对着吴思汉略显失望的脸,真诚的开口。

    “你这样说,让我觉得自己是威权统治下的独裁者。”吴思汉一点也高兴不起来,他对温婷筠的喜欢,是从她踏进报社那天就开始的,可是她聪明得像条滑溜的美人鱼,他没有办法掌握她,他甚至连表白的机会都找不到。

    “在我心中,你永远是最好的上司。”温婷筠说。

    只是上司而已,吴思汉认命的发动车子,自我安慰的想着,至少他还博得了“最好的。”这个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