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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高兴的偏着头说:“我这不是彩绘、也不是水晶,我这是用凝胶画上去的,指甲还是我自己的,完全没有套水晶,不过一般人都用比较亮、比较喜气的颜色,我这次用的是深蓝色,因为现在是夏天。”
其实她刚才把双手伸到我面前的时候,我一眼就看出那是波涛的图案,在占据约半片指甲的蓝色海浪上,点缀着一些细碎的浅色飞沫和溅起的水珠,整体感觉就是要帮你唤醒属于海洋的记忆。
不过我没卖弄我这方面的专长,因为“凝胶”这个名词让我有点感慨,怎么女孩子的东西总是叫我们永远学不完?看着那五只葱葱玉指,我忽然有股冲动想把它们握进手里轻轻地抚摸,以前我从来不会有这种念头。
然而今天我却开始有点走样,为了要尽快转移脑中的绮想,我只好正经八百的问道:“你的指甲留这么长,又修饰的这么漂亮,恐怕连敲键盘都很容易折断吧?你这样要怎么读书和工作?”
她拨弄着左手的无名指应道:“不会罗,只要习惯了就好,不过我这根指甲有点受伤,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撕裂的。”她抓着那根手指凑过来想让我看清楚,那一瞬间我差点就伸手握住她的柔荑。
不过就在要碰触到她手心的那一刻,我赶紧停下来指着她的手掌说:“哇,你的手指头怎么这么长、你有弹钢琴吗?”我并不是在胡诌,因为她的手指确实比我见过的任何一个女孩子都修长,即使是身高比她更杰出的都一样。
但是面对我的惊讶,她倒是习以为常的说道:“我是有练过钢琴,可是我的手本来就很大,你看,比你的还要大。”我摇着头说:“你的手掌并不大、是手指头特别长,再加上你的指甲长度至少有两公分,看起来就更可观。”
她想把手贴上来和我仔细比一比,但我技巧的避开了,因为我脑海里已经浮现那只纤纤玉手握住我生殖器的画面,假如让情况继续发展下去,我很怕自己会失控,毕竟这是在飞机上,欲火一来真的很难处理,若对象是自己的女人还好解决。
然而她基本上还是个陌生女孩,我甚至连她姓什么都还不知道,因此我不得不踩下刹车,还好这时餐点刚好送到我背后的座位,我立刻顺势帮她把餐板再度放下来说道:“先吃饭再说,你选哪种餐?”
她一边把左手那串不时会叮当乱飨的手镯退下来、一边眨着眼睛说:“我点海鲜面,你记得帮我要杯咖啡。
“我也不晓得她身上到底带了多少行头,可以让她那么忙碌的收拾,不过我并没让她分心,等她双手一拍总算告一段落时,我也分秒不差的将咖啡递给她说:“先喝一口再开动。”我陪她放弃鸡肉饭,一起品尝海鲜面,这顿消夜吃得很愉快,不过由于遇到小乱流,我的热茶无法供应。
而她似乎兴致勃勃还想继续跟我聊天,所以我请空少先把我们的餐盘收走,果然她把餐板推回去扣好以后,马上挨近我低声问道:“那么,我应该叫你叔叔还是大哥呢?”
果然来了!我心头一片雪亮的应道:“顺着你的感觉走就好,你爱怎么叫都没关系,我无所谓。”
她俏皮地瞟视着我说:“现在被叫大哥的好像都不是好人,而且我猜你应该已经结婚了,所以我还是叫你叔叔好了。”
呵呵,我在心里暗笑起来,这小妮子竟然真的是想要跟我过招,好吧,那我就陪你玩玩,打定主意以后我便笑道:“你高兴就好,我没意见,搞不好你应该叫我伯父才对。”
她听了咯咯娇笑着说:“你哪有那么老,你绝不可能比我爸爸年纪大,哈哈?你这个人有点奇怪。”我盯着她愈看愈动人的笑容说:“别太相信你所看到的表象,人的眼睛是很容易被骗的。”
她象是偏头思考了一下,不过并未接续这个话题,在静静地审视了我一眼之后,她便开始切入另一个主题问道:“那叔叔这次是从美国要回台湾探亲、还是从台湾来美国玩完了要回去?”很好,要开始进入身家调查的阶段了。
这证明我的直觉没有错误,她确实有心要盘我的底,反正我也没多少秘密,所以很爽快的便告诉她:“我两边跑来跑去,这次在美国住了两个月、顺便办点事情,因为下个月在台湾有场会议要开,所以先回去做准备。”
这女孩子很有意思,她并没傻到对我的工作追根究底、也完全不想占我的便宜,她先主动说出她住的地区,然后才问我:“在洛城你住哪里?”
我告诉她以后她还把那个地名复诵了一次,看样子并不陌生,不过我还是强调了一下:“不必上高速公路,走市区大概二十分钟以内可以到你家。”她点着头说:“我知道,不塞车的话十五分钟就够了。
你来回美国多少年了?怎么好像对某些地方很熟悉?”我算了一下才回答:“常来住大概就这七年吧,以前最常跑、也最爱去的国家是日本。”
她眼睛倏地亮了起来说:“我也是七年前才全家移民过来的,就是国中毕业那年,哇,好棒喔!我也去过日本好几次,不过我不喜欢东京、比较喜欢大阪。”
我没告诉她我有多常去日本,我只是轻描淡写的让她知道我在日本读过书、和大阪港及大阪地区的某些商人有点来往。
然后才强调道:“我最喜欢京都,因为那里简直就是中国长安古城的翻版,他们有许多大寺院都是仿唐朝皇宫的建筑模式盖成的,每次走在那边的街道,我就有礼失求诸野的感觉,下次你要是看到电视或电影把雕梁画栋的屋宇当成唐朝的皇宫拍,那都是骗人的,唐朝的皇宫是木造建筑。
而且地基至少挑高五尺好让空气流通,这样木头才不会潮湿和腐烂。”小妮子颇具蕙质兰心,她听得懂我的弦外之音,这是我最高兴的一点,因为我最受不了市侩的女孩。
但是此刻我已不再为她那十根彩色指甲和成串的手镯所困扰,当她用那澄明而专注的眼神看着我时,我就知道她绝不是一个崇尚物质生活的女孩。
或许她也正在重新对我评估,所以她忽然用一种很温柔的声音问我说:“你根本不象是个商人,你到底是干什么的?”我顿了一下才应道:“喔,我只是从小就很爱看书、也看了很多书,所以没事时偶尔会乱写些东西。”
听见我在写稿,她低下头好像在思考什么,不过那只是一转眼的时间而已,当她把头抬起来再度望着我时,俏脸上已浮现出一抹极其向往的神情说道:“我回台湾第一站就先要到垦丁去玩,去年时间太短,只玩到台南市区,这次我八月底才要回美国,一定要把垦丁跟东海岸玩个够。”
我点着头认同道:“不过东北角也别错过,我觉得台湾最美的还是东北角海岸。”她竟然露出一副茫然的表情问道:“东北角在哪里?”
起初我感到相当意外,但继而一想,才意识到她可能不是住在台北,加上国中毕业就移民美国,所以有可能不知道,因此我赶紧解释道:“东北角就是基隆到宜兰这段海岸线,怎么?难道你不是住台北?”
她开朗的笑道:“我从小就住新竹,那边我只去过九份。”原来如此,是我自己被她的穿着打扮和言谈举止所混淆,所以才会想当然耳的认为她是台北人,因此我干脆用大拇指比着后面说:“那你男朋友住哪里?他会一直陪你玩到八月底才回去?”
她似笑非笑的瞋了我一眼才说道:“他不是我男朋友、是我大学同学,他住台北,我们只是一起回来而已,不过他已经七年没回来,我去年是隔了六年才第一次回来,所以他比我还惨。”
还好这朵鲜花没有插在那堆牛粪上,我在暗自庆幸之余,不免关心的问道:“你全家都移过去了,你回来住哪里?”她意味深长的笑道:“老家还在啊,借给亲戚住。
但是我的房间一直保留着,怎么?怕我流落街头?”我开始有种棋逢对手的感觉,同时沉潜多年的心境也被撩拨了起来,我并不想再玩这种游戏、甚至还会刻意去避免陷入这种情境,然而我蛰伏的心灵已经在轻轻地鼓动双翼,我知道自己如果再不收敛,今天一定会有事情发生。
不过我就是有点想让它去飞,因为我也不明白为何这个女孩会越看越美丽?她一直盯着我看,好像有点诧异我为什么没答话,老实讲,这时候我正在犹豫是要悬崖勒马还是让感情再去冒险一次,在内心有所决定之后,我才凝视着她说:“没关系,如果那么可怜,你可以从垦丁游泳到台北,我收留你。”
她呵呵浅笑着说:“好啊,那就到时候再说了。”也没注意到她是几时将鞋子脱掉的,直到她答完话后。
忽然把双脚一起缩到椅子上时,我才发现她的脚指甲也涂着暗紫色的蔻丹,不过吸引我的并非这个,而是她那副抱着小腿的逍遥模样,我象是猛地想起什么大事似的指着她赤裸的脚丫子说:“就是这个!
我刚才一直想不起来该怎么形容你们这些留学生,原来就是这个,戴着时髦的太阳眼镜,可是老爱穿拖鞋或是打着赤脚开车,然后助手席这边一定会丢着好几双高跟鞋,红灯的时候甚至还把两只脚放在挡风玻璃上,弄的上面全是脚印,简直是率性到过了头,这就是我说的留美学生特质,台湾的大学生根本不可能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