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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于琛一手支着额头,浅浅地瞥了她一眼,没搭理她胡说八道的话,只问:“保研的名额争取到了吗?”
阮初抓起酒瓶往他的酒杯里倒满:“你喝了酒我告诉你。”
盛于琛推开她的身体,拿起酒杯喝了一口,阮初目光炯炯地看着他,他顿了顿,把整杯酒喝完。
阮初才说:“嗯,最近在跟导师商量学校。”
“导师有什么建议?”
她又给他倒了一杯酒:“你喝了酒我告诉你。”
盛于琛微微蹙眉,考虑到她今天生日,就没拂她的意思,还是喝了。
阮初言语有些含糊其辞:“没什么建议,她希望我往耶鲁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考虑。”
阮初的专业成绩一直很好,她当初会来榕城大学读书,就是因为榕大是国际建筑专业里排名颇高的学校,且有保研到世界一流建筑学院的名额,可以说,她从一开始就是冲着榕大的保研名额来的。
盛于琛点点头:“你自己的想法呢?”
阮初眼睛闪了闪,默不作声地往盛于琛的酒杯倒酒,盛于琛这次就直接喝了,但她还是没有回答,支支吾吾了一阵后,才吐出几个字:“我想保本校。”
盛于琛眉心一下拧在了一起:“为什么?”
阮初狠狠鼓了一口气,才敢把心里话说出来:“不管是耶鲁大学还是哥伦比亚大学,都在国外,离你好远。”
她说什么??
盛于琛的脸色几乎当下就变了,阮初立即丢下酒瓶跑到他对面,双手捏着耳垂,怂哒哒地说:“你你你你别骂我,我害怕。”
“你也知道你做的决定会挨骂?阮初,你真当自己是三岁小孩?这种事情也是可以任性的?”
盛于琛神色煞冷,嗓音更是清冽,像北极冰原上呼啸而过的风:
“如果你本身没有这个能力,你想保本校我绝无二话,但你明明可以有更好的选择——甚至是最好的选择!偏偏自甘堕.落任性妄为,你做这样的决定,别说是导师和你父母,你连你自己都对不起!”
阮初硬着头皮辩解:“怎么是自甘堕.落?榕城大学也挺好的。”
盛于琛冷眼一扫,她马上又捏住耳垂,怂成一团。
盛于琛哪会不知道她的心思?要不然怎么会说她是熊孩子?但凡是一个成熟的大人,都不会做为了情情爱爱而放弃自己的大好前途的事情!
盛于琛一点都不委婉:“就算你留在榕城,我也不可能会喜欢上你,你给我收起那些乱七八糟的心思,看中你的人是我母亲,我绝对不会娶你。”
阮初真有些被伤到了:“我哪里不好啊?”
盛于琛冷笑:“一个连自己的人生都可以辜负的人,你说哪里好?”
阮初顿了顿,忽然反问:“那我考了哥伦比亚大学,你就娶我吗?”
盛于琛两个字:“做梦。”
“……”阮初气鼓鼓地在椅子上坐下,“你既然不喜欢我,那你管我那么多干什么?”
“不想让我管也可以,你现在就搬出去我家,回你的乌克兰!”
“……”
好吧你赢了。
论无情,十个阮初都不是一个盛于琛的对手,她服软了:“我重新考虑还不行嘛。”
大概是因为这场不愉快的对话,接下来两人都没怎么交流,也没怎么吃东西,都是一个劲儿喝酒,盛于琛看着皱眉,夺走她的酒瓶:“今晚已经喝了不少了,不准再喝了,回去睡觉。”
阮初抢回酒瓶,先给他满上,再给自己倒了小半杯:“反正你是总裁,不怕上班迟到,酒开都开了,喝完嘛。”
于是一瓶白酒就被两人喝完,盛于琛酒量其实一般,喝了三分之二瓶后,人就完全醉了。
阮初还有点意识,只是走起路来也感觉是在飘,她喊来佣人帮忙把盛于琛扶回房间,把人放在床上后,她就赶走佣人:“剩下的我自己来,你们都去休息吧。”
佣人都离开后,阮初关上房门,摇摇晃晃地走回床边,醉眼朦胧地看着男人,又问出了她一直想不通的问题:“你说,你为什么不喜欢我啊?”
古人说‘酒壮怂人胆’,更不要说阮初还不是怂人,喝了酒后的她简直就是一匹脱缰的野马,拉都拉不住。
她爬到盛于琛的身上,掐着他的脸质问道:“那个南风有什么好,她都嫁人生子了,你怎么还对她念念不忘?我哪里不比她好?”
“我偷偷跟她比过了,我的身材比她好呢,比如胸……虽然没她大,但是我比她挺!”
她真是醉得不轻,还抓起盛于琛的手掌,一把贴在自己的胸上,接着又贴到自己的臀上,总之说到哪里就抓着他的手到哪里。
“还有我的屁.股,也比她圆润!腿、腿也比她细!”
“我哪都比她好,最重要的是,我只属于你啊,于琛,你喜欢我呗。”
阮初倒在他的身上,脸颊贴着他的心口能听到他的心跳,她低喃着:“你喜欢我吧,我很喜欢你的……”
盛于琛忽然‘嗯’了一下,阮初只感觉背脊被电过了一遍似的,立即仰起头去看他。
然而盛于琛却依旧双目紧闭,刚才那一声好像只是他无意识的哼声。
阮初不甘心地看着他,想等到他再‘嗯’一声,然而十几二十分钟过去,除了呼吸声外,盛于琛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阮初放弃了,同时她也打开了新世界大门,她发现盛于琛睡着的样子要比平时温和很多,睫毛温顺地贴在眼睑上,薄唇微启,好似没有任何杀伤力。
阮初鬼使神差地就靠了过去,在自己完全没有意识到的时候,吻上了他的唇。
这是她第二次亲他。
她生涩至极,胡乱吸允他的唇,用舌-尖去扫他每一颗牙齿,小心翼翼又蠢蠢欲动,偶尔深入却也只敢试探,像偷了大人的钱的孩子,一碰就跑。
这样隔靴搔痒的骚扰,让醉酒中的盛于琛都觉得难耐,他全然是无意识的,只遵从身体的本能,忽然抬起手扣住阮初的后颈。
阮初被吓了一跳,下意识想跑,然而他抓着她,她动都动不了。
盛于琛反客为主,凶狠霸道地席卷她的领地。
阮初本来是有一点意识的,但那点意识在这个舌吻里也彻底灰飞烟灭。
再加上酒劲儿上来,两人完全失控,从亲-吻到抚-摸再到裸裎相见,一切都顺理成章。
……
室内的温度渐渐攀高,一切激.情和热辣在年轻的生命面前,都是最好的高歌。
一步步进展到最关键的时刻,阮初忽然挡住盛于琛的进攻,连声喊:“等会等会,我、我肚子疼,好疼。”
更重要的是她觉得这种疼很熟悉,好像以前体验过。
她仔细感觉了一下,越感觉越不对,同时她还感觉身下有一股热流涌出……
阮初蓦然清醒过来,整张脸都变色了——她她她她总算知道这肚子疼是什么原因了!!
她推开盛于琛,飞快跑进洗手间,一看果然是大姨妈造访……说真的,她当时连撞头的心情都有了:“我就说怎么感觉……”感觉那么湿,还以为是传说中的‘有反应’,原来是这玩意……
又羞又恼的阮初随手套上一件盛于琛的衣服,跑回自己的房间处理这个突发情况,直到用上了WSJ后,她才算有了点儿安全感。
到了这时候,她完全酒醒了,同时还回想起刚才她和盛于琛在做什么,脸上唰的一下,一阵阵的发烫。
……天地良心,她虽然很想嫁给盛于琛,但真的暂时没有想把他这样的想法啊……
她悄咪.咪回到盛于琛的房间,他还睡着没醒,但身上的衣服都被她扒了,床单被褥也是一片凌乱,他们其实还没有做成,但是这个场面看着特别像大战了三百回合。
阮初一张小脸都纠结到了一块:“OMG,我把你弄成这样,你醒了还不杀了我……”
她天不怕地不怕,唯独怕盛于琛发火,可偏偏一时半会想不出善后的办法,琢磨到最后,她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连夜溜回学校。
于是,等到第二天早上,盛于琛醒来,迎接他的只有这一室狼藉。
他坐在床上,脸上很难得地出现了错愕和茫然。
这是怎么回事……??
他努力回想昨天晚上,他记得自己和阮初在庆祝生日,喝了很多酒,然后呢……然后他好像还跟谁接吻了……还把谁的衣服脱了……还亲了摸了……
越想,盛于琛的脸色越难看,他脖子僵硬地扭头,看到地上散落在阮初的衣物——毫无疑问,昨晚跟他接吻,被他亲了摸了的人,就是她。
再往后的事情他想不起来,但是残留在脑海里的几个画面,都昭示着他昨晚确实和阮初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情,他的目光往床单上一扫,还看到几点血迹……
忍了一个早上,他终是忍不住低声轻骂:“混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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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3号犯人,刑满释放——”
初夏的阳光烈得刺眼,刚从阴凉处走到毫无遮挡的院子里,萧晨本能地眯起眼睛。
十二年了。
从他入狱到释放,已经过去十二年零三天。
他原先被判了无期徒刑,后来厉南衍帮他请了律师上诉,再加上他在狱中表现好,还帮刑警破获了几个大案,无期就改判成二十年,又改成十八年、十五年七个月、十三年零十八天、十二年零三天……
到今天,终于刑满释放。
老狱警送他到门口,半是警告半是玩笑道:“出去了就好好做人,不要再犯事儿啊,平时没事可以来找我们喝茶,但可千万不要再进号子。”
萧晨微微一笑,比之当年,他的笑里多了几分与世无争的恬淡,轻声说:“不会了。”
老狱警将背包还给他,拍拍他的肩膀:“行了去吧,应该有人来接你。”
萧晨只是笑,没有说什么,慢慢走出了监狱的大门。
锈铁的厚重大门在被他背后关闭,他看看周围,这里是远郊,荒无人烟,入眼都是葱绿到处树和草。
哪有人来接他?
他低头笑笑,凭着不太清晰的记忆朝着某个方向走去。
他的心境很平和,十二年的牢狱之苦早就磨平了他所有尖锐和菱角,他像一块玄铁泡进硫磺水里,被洗涤去了所有戾气和杀气。
走了一个下午,他终于走到近郊那栋木屋——几十年前陆恒止为他母亲搭建的那栋木屋。(291)
木屋在陆老先生去世后就没有人再打理过,已经很荒废残破,只有院子里那棵枇杷树还生机勃勃,树下萧月的坟墓上也长了很多杂草,萧晨走了过去,跪在墓前,小心地除去坟上的杂草野花。
“不是说下午三点才释放吗?怎么我到的时候你已经走了?还好我猜到你会来这里,要不然回都不知道去哪里找你。”身后忽然传来一个男声,嗓音像冰泉水似的清冽,夹带一点笑意。
萧晨顿了顿,转头一看——果然是他——厉南衍。
厉南衍唇边噙着点笑看他,萧晨身上穿的还是当年入狱时的衣服,清瘦了很多,只是他的基因里有萧家人的优势,年近半百,面上却没有年纪那么沧桑。
男人之间的情义总是比较坦荡和洒脱,一个拥抱就足够表达所有。
厉南衍带了来两瓶啤酒,两人就坐在木屋的门槛上喝。
萧晨看了他一眼问:“不是说再也不会回榕城吗?”
厉南衍笑了一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破个例。”
“什么事?”
厉南衍将一个手提袋放到他面前,喝了一口啤酒,道:“带子里是一套新衣服,还有一张机票。”
萧晨拿起机票,看到了目的地,目光闪了闪。
“她还在等你,去找她吧。”
江南那边有个傻子,一直都在等他回去呢。
……
长江之南是江南,江南之东是苏州,苏州不管是园林山水还是历史人文都自成一派,走在大街上,入耳的吴语软糯婉转,动听得像朝露落进太湖的潺潺水声。
苏州有一个小村,全村都是靠长江捕鱼而活,也有小渔乡之称,白天男人们出海捕鱼,女人们就在家门口织网,村里村外都是安详而静谧。
萧晨时隔十二年再走上这片土地,原本平和的心情突然间汹涌湍急,他喉咙滚动了两下,凭着记忆找到了当年那条小巷子。
很巧的,他要找的那个傻子就坐在门口织网。
织了那么多年的网,她还是不会穿线,就看她一手拿着鱼骨做成的针,将针孔对着太阳,眯着眼睛眼睛,看起来有模有样的,可老半天过去,还是没穿过。
傻子生气了,将鱼骨针丢在地上,瘪着嘴委屈得像个被抢走糖果的孩子。
傻子是真傻子,父亲在一次出海捕鱼意外丧生,母亲带走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逃离了渔村,那时候她才十岁,只能跟着年迈的外婆,她十三岁那年外婆也去世了,孤苦伶仃的傻子就吃百家饭长大。
他认识她,那是十五年前的事了。
那时萧晨遇到仇家追杀,误打误撞进了渔村,在废弃的破房子里躲三天三夜,没吃没喝,饿得不行,恰好傻子路过,他就抢了傻子的包子,傻子就在他面前哭成了花猫……然后他们的缘分就莫名其妙的开始了。
回想起往事,萧晨低眉一笑,走过去捡起那根针:“不是教过你吗?穿线要冷静,要耐心。”
傻子一直记着他的声音,听到这熟悉的语气,她愣愣地抬起头,不偏不倚对上男人温和的眉眼。
他的眼角有几道岁月留下的褶皱,每一条都写着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我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