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的隐私

都市野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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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必须要先声明这是一个虚构的故事,我先声明是因为这故事太真实了,真实得谁看了都不会相信这是虚构的故事。我先声明是还有一个原因,我是做新闻工作的,新闻是以实事求是为原则的,我又是一个多年来以求真务实出了名的新闻记者,我笔下的人物没人怀疑过是不真实的。所以当您看到这个故事的时候千万别把它当成通讯或报告文学看,一定要把它当成虚构的故事,当成一个新闻记者瞎编乱造的故事,这样您就不会去四处打听故事里的主人翁是不是身边的谁谁谁了。

    讲这个故事我不能从头讲,因为故事的开头很啰嗦,并且乏味,关键问题是我也不太清楚故事的开头的具体情节,我知道这个故事的时候它已经发展到中间的段落了。前面的部分我像新闻采访一样很认真地问过当事人,当事人很愤怒地把我臭骂了一顿,然后说了一句话我至今还记着,你不觉得你很无聊吗?说这句话的时候我还看到她的脸抽动了一下。她是我碰到的惟一一个当事人,是故事中的第二号人物,至于第一号人物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主角,我至今没见过,具说他已经出了事,事出得挺大,公安一直在抓捕他,不过一直没抓到,好像是他改了个日本人的名字,到阿富汗做生意去了。

    正是男主角走了,远走高飞了,飞得不敢回来了,这惟一的当事人才敢从容地说出这个故事,我才得以小心翼翼地在这里把这个故事虚构出来。说到这里您也许已经听出来了,我说的虚构并不是无中生有地闭门造车,我还没那个本事和那个习惯,我的故事是有依据的,是在完全真实的基础上加工而成的,所谓的加工并不是把没有的又加进去,把有的又夸大其词,我的加工遵照的绝对是新闻报道的规律,把读者爱看的筛选出来,把读者不爱看的一点不留地删除掉,用文学的说法叫删繁就简。那些删除掉的决不是我自作主张随意删的,我是在调查访问了众多的听故事专家之后,把他们的建议整理归纳分门别类的鉴别之后,才决定删除的。我知道读者的兴趣点在哪里,我更知道读者对什么样的故事情节容易动情,对什么样的故事情节容易动怒,对什么样的故事情节容易拿起来就放不下。我更知道不好听不好看的故事没人愿意在那上面浪费极其宝贵的时间,因为现在是市场经济时代,时间就是金钱,您可以浪费人家的金钱但绝对不能浪费人家的时间,浪费时间就等于浪费了人家的生命。所以我把我不知道的或者是知道得不清楚的或者是与故事主题关系不大的都删去了,我想大部分读者是不会提出批评的,当然不排除个别人,他也许有特殊的爱好,比如说不爱看故事的结尾只爱看开头,比如说不爱看故事的梗概只爱看细节,再比如说不爱看正常人物的正常举动只爱看变态人物是怎么变态的。世界之大无奇不有,那我只能对大多数读者负责,大多数读者的兴趣才是社会的阅读兴趣,我不会为了迎合那些个别人的口味去虚构一个变态的故事,这是一个新闻记者最起码的道德,也是一个作家必须坚守的创作防线。

    我讲的这个故事决不能用变态这个很肮脏的字眼来形容,我说过我是个有良心的作家,我从来不在变态上作文章来哗众取宠,用一句很时髦的话说,我讲的这个故事很好看,首先是人物好看,其次是故事好看,在你的生活中你绝对找不出第二个这么好看的故事。还有个好看的地方是只要你懂一点点人间之事,都能看明白,明白了之后还想去摩仿,摩仿完了就有了创造一个故事的冲动。好看的故事通常是发生在晚上的,我这个故事也不例外,那时候夜幕早已经把大地包裹了起来,除了街上的路灯发出惨淡的昏暗之光,四周一切都是黑的。但故事就在那昏暗的光线下有了一丝进展。故事里的两个主人翁都很激动,两人的距离相隔不过十米远,又仿佛隔着两个世界,路边有很多的行人,但这是一个寒冬的夜晚,都行色匆匆,没人顾得上看他们一眼,这也正是这个故事悲剧的所在。接下来的情节朋友们可能已经想到了,说是触目惊心也好,说是惊心动魄也好,反正都不为过,那是一个很典型的也是很优雅的中国式的悲剧。

    一个骑自行车的小伙子看到了这可怕的一幕之后,自行车在平地上就突然翻了个个,人重重地摔在地上,车子摔出十多米远,他半个小时之后才从地上爬起来,顾不得找车子撒丫子就跑,他跑得早已没踪影了,他的那辆自行的轮子还在地疯狂地空转。故事讲到这里我必须要再次强调这是一个纯虚构的故事,没有一点变态的嫌疑,如果以后的情节让您心惊肉跳或呕吐不止,那绝对是您的过度反应,与故事的本身无关。我知道现在有的人讲故事喜欢在故事里加一些莫须有的人物和细节,把场面弄得鲜血淋漓,把人物说得像野兽一样凶残,像发情的公狗一样好色,像圈养的母猪一样没有志气,像红头的苍蝇一样对香气不屑一顾,对冲天的臭气却趋之若鹜。但我的故事像我的新闻作品一样干净,没有丝毫拖拉的成分,我会开门见山地讲述读者朋友最关心的,最急于了解的,最想知道的,最感兴趣的那一部分。

    新闻工作干的时间长了使我养成了一个非常不好的毛病,务必请读者朋友谅解,就是说实事的多,着意喧染的少,讲故事往往不太注意细节,往往把读者最不关心的那一总分给省略掉。对朋友的批评我已虚心接受,今天我会先从最重要的那个段落开始,把故事讲得有声有色。

    刚才我只是开了个比较漫长的头,现在我要接着那个开头往下讲。读者朋友也许不知道,我今天讲这个故事给你们,是冒着很大危险的,之所以一开始我就先郑重声明这是个虚构的故事,就是因为讲这个故事的风险性太大,说有生命之虞一点都不过分。我不是为了几十块钱的稿费,我要把它讲出来,并且冒着生命危险,完全是出于一种新闻工作者的使命感和历史责任。面对这样的事情不要说是一名多年的新闻工作者,就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他都不会无动于衷。说它危险不是我故弄玄虚,我的故事中的主人翁都还健康的活着,虽然有的已在国外,但在这个信息无孔不入的时代,任何的风吹草动都可能成为全世界人茶余饭后的议题,谁敢保证不传入当事人的耳朵里?

    但我不能不讲这个故事,如果我不讲这个故事就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人,就是对我人格的侮辱,我决不是怕死的可怜虫,对于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我都能承受,惟一不能承受的是该讲的故事不讲出来,让所有关心这个故事的朋友感到失望。我说过那天晚上的路灯昏暗无光,在那昏暗无光的路灯下发生的那可怕一幕很多人都看到了,骑自行车的人也看到了,为何他的反应比别人强烈?是因为他看到那其中的一个当事人的举止大大超出了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他的摔倒并没有影响故事的发展,我们的女主角在相隔十米的地方张开了手臂,十米之外是一个男人,那是一个对所有人来说都很陌生的男人,但这个女人对于骑自行车的男子来说一点都不陌生,相反他们还相当的熟悉。奇怪的是男人站在原地没有动,像一座雕塑,把本来就很昏暗无光的路灯反衬得愈加昏暗。这一幕不要说在首都很正常,就是在乡村也是再正常不过了,可骑车人却震惊了,他不为别的,只为他一直以老实羞于见人加本分著称的妻子,背着自己投向了另一个男人的怀抱。

    这个虚构的故事很俗套,说出来之后我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我知道别人的隐私不多,知道了并及时把它告诉了大家,总算为社会做了一份贡献。那个气得跑到阿富汗做生意的人回国了没有,我至今不知道。